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18日在庆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尔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的主要工作
2012年,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省法院指导下,市中级人民法院践行“公正、高效、清廉、务实”的工作主题,确立“以管理促进公正、以公开倒逼公正”的审判机制,以审判管理为抓手,加快审判信息化建设步伐,直面司法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盼,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图为市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现场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全市发展稳定大局
全市法院积极服务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4030件,同比增加10.6%,审(执)结14012件;其中市中院受理1373件,同比增加13.2%,审(执)结1365件。
(一)刑事审判工作。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1498件,审结1496件,判处罪犯1930人;其中市中院受理174件,审结172件。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以及毒品、多发性侵财、侵害群众利益等刑事犯罪,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罪犯247人,重刑率12.8%。如发生在庆城县的贺长银等四人故意杀人、抢劫、强奸、非法持有枪支一案,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依法予以重判。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和附带民事诉讼和解的犯罪,依法从轻判处。切实解决职务犯罪量刑过轻、缓刑过多的问题,慎用缓刑。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解决同案不同判、同罪不同罚的问题。
(二)民商事审判工作。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9131件,审结9119件;其中市中院受理666件,审结660件。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坚持能动司法,注重维护家庭和睦稳定,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审理合同案件中,注重运用法律规则引导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风尚,规范交易行为。如依法驳回庆阳人民剧团利用虚假合同欺诈有关单位的系列恶意诉讼。审理侵权赔偿及劳动争议案件中,注重保护受害者、劳动者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依法保护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审理涉及公司企业的商事案件中,尊重商事交易习惯,严格按照公司法处理股东投资权益纠纷,维护了商事活动的正常秩序。
(三)行政审判工作。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61件,全部审结,其中市中院受理25件。审慎办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行政案件,未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四)执行工作。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854件,执结2850件,执结标的额1.3亿元。设立执行决策、实施、监督三个内设机构,初步形成了分立制衡、各司其职的良性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丰富执行方法,充分运用提级执行、交叉执行、集中执行等措施,注重强制执行与和解执行的结合,执行和解率21.6%。着力改善执行环境,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当事人采取罚款、拘留、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25案28人,维护了司法权威。
(五)审判监督工作。全市法院受理再审案件106件,全部审结。市中院受理申诉申请88件,共有37件立案再审。畅通再审申诉渠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诉,统一立案、及时审查并书面答复,符合再审条件的一律再审。
(六)信访工作。全部化解上级交办的赴省进京上访案件73件,位居全省法院前列。积极采取措施为当事人判后答疑、阐法释理,促进息诉罢访。实行院长、庭长轮流接待制度,院长全部接待了请求见院长的信访当事人,缠访、闹访、重复访大幅减少。
2012年,全市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量刑普遍较轻,适用缓刑较多,社会有所反映。部分法官不熟悉专业性强的民商事法律、缺乏办案经验,民商事案件特别是商事案件采信证据、适用法律水平不高。行政上诉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较多。执行工作不规范、不透明,暗箱操作仍未杜绝。为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标准不严,使一些原本裁判适当的案件立案再审,损害了司法权威。
二、积极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
(一)强力推进审判管理工作。积极指导基层法院全部成立了具有独立编制的专门审判管理机构。以审判流程管理为抓手,扎实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建成全市两级法院上下联接的审判管理网络体系。建立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和办案流程管理系统,对审判各个流程节点实行全程网络监控和预警提示。建立审判质效指标衡量体系,按月通报全市法院的审判运行态势、审判质效数据和审判绩效考核结果,对审判工作实行科学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案件评查机制,统一评查标准,定期开展庭审、裁判文书和案件质量“三评查”活动。推进数字化法庭建设,实行庭审局域网同步直播、同步录音录像,规范了庭审行为。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信息交流平台,推行网上办案办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图为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尔昕做2012年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二)推行“阳光审判”,提升司法公信。全面推行二审案件开庭审理,民事、行政二审案件开庭率100%,刑事二审案件开庭率32%,改变了过去二审案件主要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减少发回重审的案件数量,二审开庭能够查清事实的案件直接改判,减轻当事人诉累。推行裁判文书改革,强化证据分析和判决说理,力求胜败皆明。在发回重审案件的裁定书上公开理由,禁止使用内函,增强审判透明度。创新民意沟通机制,开展与律师界、金融界、企业界、法学界的座谈交流,由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群众代表组成听证团,在全国法院率先开展民商事案件裁判前和强制执行前的公开听证,集中吸纳民意民智,使审判结果最大限度地获得社会公众认同。建成开通了甘肃首家诉讼服务网站,全方位公开审判信息,为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互动交流等服务。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力度,全市法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9600余份,上网率排名全省第一。实行由当事人公开摇号方式选定中介机构,实现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透明化。
(三)健全调解、协调工作机制,正确适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对传统民事案件、信访再审案件实行优先调解,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推行当事人先履行义务再发调解书的做法,纠正片面追求调解率的现象,杜绝以“和稀泥”式的妥协满足部分当事人非正当诉求,提升了调解质量。全市法院调解撤诉结案6510件,调撤率71.4%。如市人大督办的西峰区65户农民受假种子损害的系列赔偿案,市中院成功调解处理,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商事案件调解不成的及时判决,尊重商事活动规律,提高审判效率。灵活运用协调、和解等多元化方式解决行政纠纷,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实行优先协调、协调不成再作判决的方法,推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四)加大审判指导,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全市法院院长季度例会、审判业务部门上下定期会谈制度,研究解决审判工作中的问题,增强对下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下发了关于审理金融企业贷款、房屋买卖、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等16项指导性意见,统一裁判标准,杜绝“翻烧饼”式的反复裁判和超审限问题。加强审委会职能,一审案件和二审重大疑难案件全部由审委会讨论决定。市中院审委会讨论案件350件,占审理诉讼案件的36%,充分发挥了审委会的集体智慧,保证了案件质量。
(五)创新便民举措,强化诉讼服务。实行巡回审理、现场办案、普通程序简易审、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等制度,方便当事人诉讼。运用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司法救助、减免缓诉讼费等措施,充分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
三、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为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班子建设,实施人才强院战略。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重要事项会议研究决定,所作决议均以纪要公布,一切工作民主、透明开展。加大协管力度,协调县(区)党委为部分基层法院班子配备了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把有限的审判力量充实到办案一线,把德才兼备的审判骨干配备到重点岗位,市中院对重点岗位部门负责人实行轮岗交流。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公开竞争性选拔科级干部,从基层法院公开遴选法官,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图为人大代表认真听取法院工作报告
(二)加强教育培训,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开展与兰州商学院、甘肃政法学院、陇东学院等院校的交流合作,定期互派人员学习锻炼,建立了法学院校与全市法院资源共享、法律教育与审判实务优势互补的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学习教育、专题研讨、学术交流、考察学习、挂职锻炼等活动,适时举办各种培训班,提高了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工作相结合,制定《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实行错案责任倒查。建立司法巡查制度,通过廉政约谈、定期报告、处理举报投诉等途径,加强对法官廉政情况的前置监督。建立案件督查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督查,对发回重审案件实行个案问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尽力避免办案瑕疵。主动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全市法院通报批评干警12名。开展效能风暴行动,明察暗访8个基层法院及12个人民法庭,纠正不良作风,推进司法效能建设。
(四)加强文化建设,形成人文兴院氛围。突出全市法院文化特色,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为民、公正、务实的思想精髓。创办《庆阳审判》刊物,提高审判理论研究水平。编辑《参阅案例》,指导裁判工作。开展文体竞赛、五四青年节演讲比赛、端午节唱诗会等活动,增强法院文化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五)加强基础保障,提升信息化水平。坚持经费、装备向审判一线倾斜,办案经费同比增加28%。建成诉讼服务网站、审判管理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审委会数字化平台和信息公开电子视屏,推进科技信息化应用。
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自觉接受人大、政府、政协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制定了《关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每月将开庭案件目录报送人大、政协,邀请代表和委员旁听法庭审理。认真办理批办、督办、转办的案件,邀请代表和委员到法院视察、座谈、参加重大疑难案件听证。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审判管理、司法公开、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并涌现出全省优秀法院、全国办案标兵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这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院文化建设流于形式,未将法治精神、法律思维、司法理念完全融入执法办案当中。二是优秀专业人才匮乏,青年法官断层严重。三是个别基层法院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意识不强,审判质效指数偏低;人民法庭制度建设滞后,人员、装备、经费与办案任务不相适应,个别法庭仍然存在违规收费现象。四是个别法官办案不公、执法不严、司法不廉,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现象仍有发生。
2013年工作打算
第一,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刑事审判要加大对社会反响大、危害严重案件的公开审理,发挥刑罚震慑功能;积极推进交通肇事、“涉油”等案件的规范化量刑,解决同类案件定性不一、量刑失衡问题;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大对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力度;除法律有规定的外,对事实和证据有异议的刑事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民商事审判要着力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有效统一同类案件的审判思路、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针对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房屋租赁中的转让费、婚姻纠纷中的彩礼返还和公司股东投资权益等法律规定不明确的高发案件,总结审判经验,推广典型指导案例,引导民商事主体依法订立和履行合同,形成尊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社会风气。行政审判要加大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解决案件上诉率高的问题。执行工作要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下大气力解决执行行为不规范、不透明和吃拿卡要问题,并作为今年整治司法不廉工作的重点领域。审判监督工作要在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坚持错案必纠。
第二,继续以审判管理为抓手,创新审判工作机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全市两级法院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审判管理网络系统,建立法官业绩电子档案,对所有法官的审判绩效进行科学评估、准确统计、自动排名,逐步形成涵盖司法业务、司法政务的综合管理体系,实现对法官履职情况的信息化、自动化管理。强化审判流程管理的刚性要求,加强立案、排期开庭、评议等审判环节的衔接与协调,尽可能缩短案件审理时间。完善庆阳法院诉讼服务网,推行远程预约立案、预约送达、案件信息查询等网上在线服务,实时发布法院工作动态信息,健全诉讼引导、法律咨询、判后答疑等制度,强化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推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审务、裁判文书“六公开”制度,编辑出版市中院2013年度可公开的全部判决书,建成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第三,以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为重点,以司法清廉为根本,抓好队伍建设。创建学习型法院,注重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选送法官到法学院校深造,加大司法考试支持力度。鼓励青年法官到基层锻炼,推行上下级法官挂职交流,加大对优秀专业人才的培养使用,注重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切实解决法官队伍专业素质不高问题。研究制定可能诱发司法不廉的重点环节和风险点的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严肃查处不廉行为,坚决追究办“三案”法官的责任。
第四,加大对下监督指导,全面提升基层法院司法水平。强化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案例指导作用,加大对未上诉案件的评查、考核和督办力度,确保案件质量。注重审判质效指标的运用,完善基层法院工作考核办法和业务指导机制。推进人民法庭制度化建设,实现人民法庭办案任务与人力、经费的配套统一,坚决杜绝人民法庭违规收费。
第五,完善接受监督工作机制,确保审判权正确行使。严格落实人大代表工作联络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举办专题讲座,参与调解、接访、见证执行以及庭审观摩等活动,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工作交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领导下,扎扎实实工作,让人民群众更加切实地体会到司法公正就在身边。我们会敬仰头顶上的星空,敬畏心中道德法则,认认真真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