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彦高,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张彦高从2005年6月开始一直承办民商事案件,至今已有13年多时间,他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坚持公正高效文明清廉司法,先后承办一审民商事案件69件,破产案件3件,二审民商事案件328件,裁判标的总额10.38亿余元,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无超审限案件,维持率高,改判和发回率低,服判息诉率高,审判质效指标优良,办案质量较好,无一错假案,案结事了,没有矛盾激化案件。
张彦高担任审判长开庭
近日,全省23名优秀法官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第二届“甘肃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张彦高是庆阳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