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装备处
负责全市法院的司法行政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通信技术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购置、管理工作,并负责经费的申报、管理和使用;负责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建设经费;制定全市法院系统专项建设资金实施计划;负责专项经费的申报、划拨和使用监督;监督全市法院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审计工作;负责本院机关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