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西峰区、庆城县、宁县、镇原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人民法院及庆阳林区基层法院,共9个基层法院;共有人民法庭45个、林业专门法庭4个。年均审(执)结案1万余件。
全市两级法院共有法官和干警759名。其中:法官445人,占全市法院总人数的58.6%;书记员154人,法警79人,其它工作人员59人。 9个基层法院共有干警657人,占全市法院总人数的86.6%;49个基层法庭145人,占基层法院总人数的22.1%。
市中院共有干警101人,其中法官57人,法警8人,书记员和其他行政工作人员36人,另有事业人员9人。市中院内设18个职能部门,年均审(执)结案1000余件。
市中院班子成员8人,其中:大学文化程度3人,大专4人,中专1人。平均年龄48岁。
2003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在省法院、庆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正确领导、大力支持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建设”,实现了“二次创业、再树形象、再造辉煌”的宏伟目标。七年来,全市法院集体和个人共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140余项,其中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72项(市中院集体和个人共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68项、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42项)。中院班子连续七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好班子;岗位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中,荣获五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党风廉政建设年年获奖。中院纪检组、政治部、办公室、法警支队、审判监督庭庭长、信访室主任被最高人民法院分别树立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个人;中院法警支队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支队长、政委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市中院2005年至2009年连续6年被省高院树立为“全省优秀法院”;市中院纪检组2007年被省高院树立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2008年至2009年被市纪委考核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两庭”建设中,中院集体被省高院荣记三等功。2009年诉讼调解工作受到最高法院、省高院的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