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琪林副院长对市中院审判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自去年换届以来,庆阳中院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狠抓审判管理工作,方向正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在机构设立、制度建设、流程管理、司法公开、软硬件设施建设及制度措施落实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有了全面提升,庆阳中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已经走在全省法院前列。在听取了任院长汇报和其他人员的交流发言后,李院长要求,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化审判管理理念,深刻认识创新加强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促进司法公正、廉洁、为民,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二是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完善软硬件设施,为审判管理工作提供一个坚实有力的发展平台,并搞好法官技能培训,使广大法官能够掌握并熟练运用管理软件,充分运用高科技带来的便捷和效率;三是要抓好审判管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管理的功能和优势,用制度管人管案,促使审判管理由过去的粗放型向集约化、精细化转变;四是要加强审判管理机构建设,发挥其在协调、沟通、服务、保障方面的枢纽作用。
省高院副院长李琪林、市中院院长任尔昕等一行五人在镇原法院就“审判管理”工作进行调研
任尔昕院长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李琪林副院长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理念,狠抓审判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加强培训,熟练运用软件操作系统,确保我市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