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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综述


来源:陇东报 责任编辑:刘轲平
发布时间:2013/4/24 2:42:55 阅读次数:2750

 (来源于2013年4月22日陇东报第二版综合新闻)

3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放在首位,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综合施治,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进展、收到新成效,连续多年受到省高院及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奖励。

——“四个规范”规范法官用权行为。坚持从源头抓起,通过规范立案行为、收费行为、执法行为和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建立健全立案管辖、受案审查、再审复查、诉前保全、诉讼风险告知等制度规定,加强对立案环节的全程监督,杜绝了违法收案、越权收案、越级管辖和保全不当等问题;严格实行诉讼费“收支两条线”制度,实行诉讼费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部门,统一收费票据,严格诉讼费“缓、减、免”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了超标准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的发生;重点加强对审判、鉴定、执行三个环节法官权力的监督和制衡,做到公开开庭,公开审判,阳光执法。

——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法官廉政工程长效机制。全市两级法院按照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的要求,构建起科学、系统、严密、规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对思想政治工作、廉政纪律、审判管理等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做出详细的规定,对违反制度的,明确相应的惩治条款。做到了工作有规范、行为有要求、违纪有追究。相继制定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实施办法、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廉政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形成了完善的制度体系。

——强化内外监督。着力在创新内外监督机制上下工夫,增强司法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廉政监督岗”,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本部门廉政监督员,深入落实“一岗双责”机制,既管业务又管人,有效发挥最直接的监督作用。同时,加大明察暗访和例行检查力度,纪检和政工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时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不定期的对饭店、歌舞厅、洗浴中心进行明察暗访,检查干警执行“五个严禁”的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案件评查总结会,对问题案件进行讲评和通报,实行排期接待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反映的问题,坚持“有诉必查”,由审监庭全程负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继续开展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开放日、建立诉讼服务网等工作,拓宽监督渠道。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领导、离退休老干部等25人为党风廉政执法监督员,及时征询他们对法官的工作作风、整体素质、党风廉政建设、审判工作、公正效率、廉洁意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梳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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