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最高院、省高院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与“八项制度”,5月10日改进司法作风专题部署会议后,我院于5月13日制定下发了《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改进司法作风” 问题大讨论,深刻剖析,集思广益,形成契合我院实际的“六项”改进措施。
该措施从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勤俭节约、精简会议、改进调研、监督管理六个方面规范和约束法院干警言行。以群众利益为本,改变传统的被动立案、接访僵局,形成主动联系、警民互动的新格局,进一步阐明“以民为本”的主题,密切干群关系;以勤俭节约为基,明确干警的行为规范,彰显干警的自律意识,锻造综合性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以司法公开为核,全方位多渠道推行公开制度,保证司法政务的公正性、科学性与规范性;以精简会议为导,务实不务虚,简洁不阙如,实现公平与效率“兼容”;以改进调研为要,杜绝虚假与浮夸,调研工作务求实效,以调研促审判,以审判保调研;以监督管理为尺,倡导自我监督、机构监督、舆论监督与公众监督的“大监督”,让司法行为在阳光之下运行。
通过《实施方案》的实施与“六项措施”的推行,我院初步形成“共监共管、共促共学、共评共改”的司法作风改进新局面,杜绝了歪风邪气的滋生与蔓延,坚实了反腐倡廉、公正执法的壁垒,树立的清正廉洁、司法为民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