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涉法涉诉新机制 推进法院信访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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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涉法涉诉新机制 推进法院信访大改革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3/10/21 9:22:16 阅读次数:3513

最近,在全市政法委员(扩大)会议上,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尔昕就全市法院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和机制建设进行了专题发言,他在充分调研法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难点、机制建设、发展出路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全市法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改革思路。确定工作目标要求,找准工作对策措施,通过创建新的工作机制,深入扎实地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让涉法涉诉信访回归司法渠道,走上法治化建设轨道。

任尔昕在专题汇报中指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涉法涉诉信访数量持续减少,上访级别有所降低,上行趋势得到遏制,总体局势是平稳的、可控的。但也应当看到,我市正处在经济快速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时期,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纠纷源源不断地涌入法院,涉法涉诉信访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诉讼与信访相互交织。不少当事人“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弃法转访”、“以访压法”等思想突出,案件往往正在审理执行过程当中,就通过上访信访的方式达到满足自己的诉讼请求或实现自己的全部利益。二是重复访、缠访、越级访比例较大。常年上访、一事多访、越级上访、赴省进京上访案件日趋增多,也常常采取非正常访、闹访缠访等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三是上访诉求愈来愈多,期望值越来越高。上访后请求“胃口”增大,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四是信访当事人对立情绪大。许多信访当事人对法院尤其是案件原承办法官存在很大的对立情绪,接待稍有不慎,极易激发矛盾升级。五是上访方式多样化。有的采取围堵法院、党政机关大门的方式集体上访,有的采取散发上访材料、拉扯横幅、拦截领导车辆等极端方式上访,有的借助媒体、网络、微博等平台歪曲一些事实对法院及法官进行攻击。形势不容乐观,压力相对较大。

任尔昕表示,针对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的新特点,全市法院坚决按照省委、上级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和精神要求,坚持“两改两不改”的基本思路,从认真分析研判涉法涉诉信访现象入手,找准改革的契合点和切入点,明确提出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应对策略和办法,紧紧抓住这次改革的难得机遇,采取有力举措,既要改革过去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不相分离的混合办理模式,党委政府集中交办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导入启动模式;同时也要坚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必须坚持党委及政法委领导的政治原则,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后仍由地方政府、基层组织教育化解的工作模式。

任尔昕强调,建立新型信访机制,创新工作改革举措。一要创建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规范涉法涉诉信访内部化解处理机制。首先要建立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严格区分“诉”与“访”的范畴。所诉信访事项由法院信访部门备案甄别后,按照职能分工交由审判业务庭办理。对于不属于法院主管的法律问题、法院司法救济措施已经穷尽,由法院信访部门按照信访案件退出机制,及时移交所在地信访部门处理。其次要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导入法律程序制度。属于起诉、上诉、申请执行、申请国家赔偿、管辖方面的信访案件,交由立案庭按照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受案范围、受案条件、审查程序及法律救济途径办理,依法进行书面裁决。对于正在审理执行程序中的信访案件,交由相关审判业务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当事人诉求合法合理的,审判业务庭应当依法办理并答复当事人。对于初次申诉、申请再审以及具有新的事实证据申诉再审的信访案件,交由审判监督庭依法审查并答复信访当事人,确有错误的裁判要依法提请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再次要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终结退出机制。对于不符合复议、复查、再审条件的信访案件,由法院信访部门做好不予受理的释明工作,将该类案件及时进入终结退出机制。按照终结条件、终结程序作出终结信访的结论,并给予书面答复。对于已经终结的案件,法院信访部门将及时报请党委政法委并通报所在地信访部门,落实教育帮扶及稳控工作,实现责任主体的转移,确保涉法涉诉信访终结案件有序退出。二是实行重大敏感信访案件报告制度,推动建立报请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机制。全市法院要始终坚持在党委及政法委领导下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积极主动请示汇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支持建立报请协调解决机制及配备机构人员装备,争取协调解决信访群众的帮扶救助、教育疏导、维稳防控工作,确保依法处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对于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敏感复杂、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案件,以及需要协调有关方面解决民生问题的案件,及时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同时报告上级法院掌握情况,全力争取在党的领导下协调解决。三是实行部门工作联动制度,推动建立协同配合运行机制。积极联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协同配合运行机制,制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移送标准与条件、依法处理的范围与衔接程序以及管辖交叉案件的处理原则,搭建审查办理信息的互通共享平台;建立法检两院终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运行机制。对于民事申诉案件经过法院再审程序,检察机关不抗诉也不发检察建议的,由检察机关终结;全市法院将正确运用训诫、罚款、司法拘留等法律手段和措施,加大依法打击制裁各类违法上访行为的力度,维护法院正常工作秩序,确保信访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同时,要通过健全组织格局,推进硬件软件建设,建立强化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完善现有信访工作机制,创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运行机制,运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为深入推进改革提供长效保证,全面提高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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