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庆阳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载入“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光荣册”,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彰。庆阳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是甘肃省法院系统惟一获此殊荣的先进集体。
近年来,庆阳中院高度重视司法统计工作,把司法统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深化司法统计改革的统一部署,抓基础、求实效、寻突破,切实履行司法统计职责。加强司法统计队伍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和运用力度,健全和完善司法统计工作制度;加强司法统计分析,每季度发布全市法院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管理态势及各类案件动态分析,深入拓展统计调研和理论研究,实现了司法统计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了司法统计服务审判第一要务,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服务法院科学发展的作用;推动司法统计工作名列全省法院前茅,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表扬和肯定。2012年和2013年上半年,庆阳中院分别有15项和17项审判指标排在全省前5名,先后被甘肃省法院评为统计达标单位及优秀单位;该院审管办专职统计人员撰写的《对诉讼调解存在问题的分析与对策》,被省法院评为优秀统计分析文章;《2012年全市法院审判形势分析报告》被《甘肃审判管理工作动态》全文刊登,在全省法院系统交流。辖区的镇原县、庆城县、林区基层法院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统计达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