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省法院开展的2012年度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中,庆阳法院系统有7篇裁判文书分别荣获一二三等奖,是全省法院系统获奖数量最多的法院,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还荣获 了这届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的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奖。
2012年以来,庆阳中院按照在庆阳市三届三次人代会上法院工作报告的承诺,把改革裁判文书、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作为公正司法、阳光审判的突破口,下大力气推行裁判文书改革。首先从提高办案效率、展示案件事实、注重逻辑推理方面改革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文书形式,强化证据分析和裁判说理,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其次要求判决书的事实部分清晰明白,符合客观事实,说理部分清楚透彻,具备说服力,在判决书后附加作出判决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文,以方便当事人了解官司输赢的法律依据,并起到普法的效果,有利于“定纷止争”和推进“阳光审判”。同时由于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倒逼法官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通过法律出版社在全国首家公开出版发行庆阳中院2012年度审结的具有实体权利义务内容的全部裁判文书,成为推动法院裁判文书改革强有力的“助推器”,让法官们不得不在裁判文书制作上下一番“苦功夫”了,许多法官利用八小时以外时间紧张“充电”,自修汉语字、词、句、篇章结构和修辞知识,练习记叙、议论文的写作技巧,不但杜绝了裁判文书错误,还提高了各类裁判文书的叙事和论理技能。近两年来,庆阳两级法院通过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8000余份,上网率排名全省第一,让当事人打官司胜在明处,赢在理上,极大地彰显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司法主题。
此次评选活动中,庆阳法院系统获奖的为:庆阳中院张彦高制作的民事判决书获一等奖;庆阳中院杨维荣制作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西峰区法院张许会制作的民事判决书获二等奖;庆阳中院王军、田崇印和文金坤各自制作的民事判决书、李瑛制作的刑事判决书获三等奖;另外庆阳中院还有1篇行政判决书获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