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中院院长任尔昕作强调讲话
任尔昕院长强调,这次会议规格高,内容重要,对今后的行政审判工作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庆阳两级法院必须提高认识,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一要重视和执行好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制度。坚持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庆阳中院要率先行动,在2014年1月上旬印发2012—2013年度全市法院行政审判第一本白皮书;二要认真制定和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以制度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高庭审质量和水平,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不低于50%;三要加大行政案件的交叉、指定、提级管辖。以司法为民为出发点,全面推行交叉与指定管辖为主、循环管辖为辅的立案规则;四要坚决执行裁执分离制度。严格遵守国务院规定,确保行政案件的审判与执行相对独立;五要积极推进协调机制建设。针对目前行政案件发回重审率、改判率、上诉率高的问题,要重视撤诉率,加大协调力度,促使一部分案件达成撤诉协议,切实提高行政案件审判质量,降低“三率”,摆脱行政审判滞后局面,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为了切实规范今后的行政审判工作,市中院要认真开展调研,起草加强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的意见,进一步指导和规范行政审判工作。
庆阳中院副院长李海红,各县(区)法院行政审判主管院长、行政庭庭长以及市中院立案、审监、审管办等庭室负责人3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