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的积极性和责任感,确保案件质效。庆阳中院大力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全体院领导积极带头回访,真实准确地了解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促进公正、廉洁、文明司法。
3月下旬,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尔昕对不在庆阳的5名当事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并委托市中院副县级审判员岳相儒带领审管办2名工作人员,深入环县木钵殷家桥、樊家川乡慕家河村等地,对陈某等11名当事人进行了回访。征求了当事人对市中院办理案件的审理结果、审判过程、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回访中,当事人对法院近年来加强审判管理、推进司法公开、开展便民诉讼工作表示满意,同时就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狠抓执行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参与回访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逐一作了耐心细致的解答。陈某提出:耿某向其购买农用车一辆,车辆已交付,但仍欠其一万元车款,后起诉请求撤销合同,诉讼请求虽被驳回,但下欠车款仍无着落。回访人员告知其应当另案起诉,环县法院办案人员现场进行了立案审查。对于李某与何某离婚一案,判决不准离婚。李某认为何某现在对子女、家庭关照仍然不够,工作人员循循善诱,悉心调解,夫妻二人重归于好,牵手回家。
任院长指出,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衡量我们法院工作的一个标尺。今后我们要加大案件回访力度,增加回访案件数量,扩大回访范围,形成定期回访和不定期回访相结合的长效回访工作机制,尤其要加大对涉及民生的执行、信访案件回访力度,认真听取意见,切实改进作风,真正发挥人民法院定纷止争,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