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践活动为引领 努力践行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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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践活动为引领 努力践行司法为民

——庆阳中院成功化解两起重大敏感上访案件


来源:信访室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4/6/23 8:58:15 阅读次数:2772

2014610830分,市中院院长任尔昕早早地就坐在了市中院诉讼服务大厅,开始了每月一次的院长接访工作。对来访的1728人进行了接待,在这次接访中,任院长成功化解了两起敏感刑事涉诉信访案件。

上访人苏长浩因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杨凯、杨涛、张立抢劫罪、盗窃罪一案的附带民事赔偿未得到执行,在市中院多次上访。杨凯等三被告在抢劫作案中故意致苏长浩之子苏某死亡。20031217,省院终审改判杨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赔偿苏长浩经济损失10000元,判处杨涛和张立无期徒刑各赔偿苏长浩经济损失10000元。因省院改判杨凯死缓的结果导致苏长浩多年就此进行上访闹访,且三被执行人均已服刑,家庭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本案的赔偿款至今没有得到兑现。任尔昕院长在接待中向当事人做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后,当场指示信访室通过各种渠道申请司法救助资金,执行局要加大执行力度。信访室工作人员随即向当事人详细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相关救助程序,苏长浩当即表示息诉罢访,从而使这起长达11年之久的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了化解。

信访人苏俊英因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黄小明故意伤害一案,系黄小明与其堂侄媳妇娘家人黄自从所发生多人参与纠纷的伤害案件,检察院只公诉了黄小明一人,法院的判处结果以及程序没有任何问题,但苏俊英认为两级法院漏判其他同案犯,多次向我院及人大等部门进行上访缠访。此案在接访过程中,苏俊英情绪激动,表示其请求如果得不到解决就要赴省进京上访。任院长当即指示审查此案的黄晓妮法官现场进行释法明理,按照公检法的工作程序向其进行了细致的讲解,使其明白了要解决问题的正常途径,苏俊英当即撤回申诉,服判息诉,从而成功化解了这起敏感涉诉信访案件,充分体现了我院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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