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训练活动的通知》以及省高院、市中院年度教育训练安排,于2015年8月23日至8月30日,庆阳市中院组织全市法院50名司法警察进行了为期8天的全封闭式培训。
此次培训规模大、任务重、科目多,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重点训练了体能、队列动作、擒敌技术、警械具和安防设备使用、刑事案件庭审警务保障、安全检查、处置突发事件、反恐防暴战术、轻武器射击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培训前,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任尔昕明确指示,在人财物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主管法警工作的副院长刘宏伟亲自出席开班仪式,并对这次培训提出了希望和要求,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参训法警的积极性。市中院法警支队制定了详细的训练方案和管理规定,使训练科目有章可循,确保了训练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训练中,实行分工合作、正确疏导、科学施训、从易到难,训练强度始终控制在学员身体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保证了训练工作的全程安全;全体参训法警严格要求自己,顶烈日,战酷暑,发扬“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精神,顽强拼搏,克服困难,确保训练圆满结束。培训结束时,市中院党组成员亲临培训现场进行了观摩,出席了结业典礼仪式,支队对培训进行了总结,院党组对训练中涌现出的十名优秀学员进行了表彰奖励。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尔昕做了重要讲话,对这次培训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强调指出:一是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要认识到司法警察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以平等、平和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做到不妄不骄,不卑不亢;二要以这次培训为契机,巩固业务技能培训成果。在正确处理好训练与日常勤务矛盾的同时,参训的法警要带动其他法警,使业务技能训练长期化、经常化、全面化,从而提高全体司法警察专业技能水平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三要有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在新形势下显示敢于担当的新气势。
通过训练,使全体参训法警熟练掌握了有关业务知识和技能,提高了服务意识,激发了爱岗敬业的热情,磨练了意志,增强了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培养了法警吃苦耐劳,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作风,养成了良好的行为规范,培训成果显著,达到了预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