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两会上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4月,最高法向全国法院发出“总动员令”。闻令而动。在全省法院解决执行难约谈会上,庆阳中院向省高院郑重签立承诺书。会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庆阳中院在全市法院系统迅速开展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掀起了一场宣战“执行难”打赢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动员令。
执行特别小组强制执行现场。
截至10月底,庆阳两级法院共计受理执行案件6543件,受理案件标的额15.5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86.4%和126.1%;已执结3820件,结案标的额4.023亿元,执结率达58.38%。首战告捷,确保实现为“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宏伟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开端,社会各界高度评价,案件当事者拍手称赞,工作成效的取得,被甘肃省委政法委、甘肃省高院评为“全省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建设先进单位”。
号令一经发出
打响执行攻坚“第一枪”
遵照省高院工作部署指令,庆阳中院决定把“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全市法院工作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法办案“一把手”工程,以最短时间统一认识,以最快效率组织实施。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组建强有力的“执行攻坚领导小组”,出台目标任务、制定合理的步骤程序、提出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责成七县一区及林区基层法院院长与中院签立“军令状”,主要领导精准履行,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靠前指挥,亲自参与办案。6月至10月,庆阳中院主管副院长亲自带队或担任总指挥,执行大要难案16件次,震慑了执行“老赖”,扩大了规模效应。
会战一开始,庆阳林区基层法院打破正常“八小时”工作制,由“一把手”院长亲自带队,利用节假日、夜晚突击执行,在四次突击行动中,查获2名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查扣3台被执行人车辆,逐步改善了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的局面。
同时,庆阳市中院与庆阳市检察院、庆阳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在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建立联动机制的协作意见》,共同发布打击拒执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活动《通告》。充分发挥公、检、法的职能和手段,形成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犯罪的组合拳,1月至10月,公安机关协助临控难以寻找的被执行人171次369人,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共42案42人,初战告捷,受到上级机关的好评。
开展“砺剑”行动
提高执行战斗成果
针对一些经常吃“闭门羹”和有损于司法权威的执行案件,庆阳中院从各县区法院抽调具有攻坚克难经验、善于“啃骨头案”的具有较高素质和较强战斗力的精兵强将,成立承担全市法院重大疑难案件执行的“特别行动小组”,专门从事执行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执行难度大的案件。自从8月这支特别执行队伍成立以来,采取蹲点守候,严防死守、错时执行、“零点出击”、“12点行动”、24小时值班等方法,发挥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仅在70多天的工作日里共办理执行案件192件,提级执行39件,依法传唤、拘传被执行人93人次,拘留13人,执结案件67件,执行总标的2735.36万元,将16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协助、配合基层法院执行其他案件35件,成功化解3件信访案件。
执行特别行动小组作风顽强,动作迅速,充分发挥了“突击队”、“尖刀班”的作用。在协助华池县法院执行张某诉华池石化办买卖合同纠纷、张某诉华池县王咀子乡政府买卖合同纠纷两案中,当日传唤,现场办案,在8小时之内使拖欠群众货款达10年之久的案件得以全部执结。在提级执行合水县法院审理的冯某与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在某乡政府工作的被执行人徐某多次推诿、逃避执行,执行特别行动小组当即依法拘留徐某后,徐某当场承认错误并全部履行了4万余元的案件款。
庆城法院为63名农民工兑付工资执行款81万元。
为确保实现解决执行难的预期目标,针对执行力量不足,仅靠执行干警单兵作战力量不够的实际情况,庆阳中院号召全市法院在法警队伍中开展“砺剑”练兵行动,将“砺剑”行动中涌现出的精兵强将充实到执行队伍中,进一步提高了法警的业务素质和战斗力,为执行队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今年6月1日,省高院要求庆阳中院协助兰州市中院异地执行一起民事案件。接到命令后,庆阳中院立即行动,执行局和法警支队制定了详细方案,组成15人的执行组出动警用面包车一辆,随兰州市中院执行人员远赴陕西省志丹县冒雨协助执行,经过8小时的顽强执行,顺利查扣7台油田特种作业车,圆满完成任务,受到兄弟法院的称赞,法警队伍的表现,充分展示了法警配合执行工作的风采。
强化督导阳光执行
规范行为提高质效
建立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执行人员、执行装备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有效制度,不断加大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异地交叉执行的力度,有效化解执行中的阻力和各种干扰,提高案件的执行效率;设计建立一套科学的综合考评机制、约谈机制以及问题通报机制,按照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信访率和终本案件占有率等业务指标进行考评;建立违纪责任、执行措施运用不当、工作失误等约谈机制,加强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管理,促使全市法院执行工作阳光、廉洁、质效整体向前推进。
坚持所有执行案件网上办案、网上公开、网上监督,通过设置提示节点,对案件实施监控,坚决克服抽屉案、体外循环案件,公开司法评估拍卖方式,实行双方当事人共同摇号选择评估拍卖公司,网络平台拍卖被执行人财产,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有损公平公正的现象,目前通过网络拍卖查封的房产、车辆等财物46宗,共计价值236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违纪违法问题;讨论制定《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方案表》,从案件受理后的执行依据审查、执行通知书送达、财产查控、处置及对被执行人或义务协助单位实施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的每个环节提出了详细的工作要求,实施重点环节的及时监督,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感,有效杜绝了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或随意性执行情况的发生,并且缩短了案件执行周期,加快办案节奏。这一制度的实行,使执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该做法被省高院执行局给予高度肯定。
调研开思路 改革出成效
最高人民法院吹响向执行难宣战的集结号后,全市法院积极行动,响应号召,迅速开展了执行工作调研,进一步摸清了“家底”,由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带领执行、法警部门的有关人员深入各基层法院开展调研,确立了解决执行难的正确思路,给执行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路基础。
选择典型案件,执行一案震慑一片。选择一批重大、复杂的执行案件开展集中执行,先后在镇原、庆城和宁县集中力量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执行会战,不仅使这3起案件得到了全部执行,而且发挥了执行一案,震慑一方的作用,为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打开了一个良好局面。
积极调动各县区法院对执行工作的创造力,大胆尝试新经验新做法,进一步提高执行效果。正宁县法院经过摸索实践,总结出了“协执员”制度。在全县94个行政村聘任了182名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为协助执行员,建立起了协执员网络,让协执员提供被执行人和财产线索、参与执行。该院以村部为阵地,以协执员为依托,采取任务分解到人、案件具体到人、驻村连片集中执行的办法,由一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和一名司法警察组成执行工作小组驻村执行,执行干警吃在法庭,住在村部,逐村逐乡整体推进,案件执行不完,执行干警不撤离。目前为止,已在全县各村镇进行了两轮驻村连片集中执行,执行案件47件。
在攻坚执行难行动中,该院注重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稳定大局,针对民间纠纷案件如井喷趋势,这些案件的被告多数已没有履行能力,而且往往涉案人数众多,在执行中稍有不慎,便会引起其他群众矛盾。该院主要领导和相关庭室工作人员积极出面热情接访,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报告了上访事件的具体情况,成立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内外联动,沉着应对,构筑平台,搭建网民沟通桥梁,积极了解民意、传达民意、疏导民意和吸纳民意,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该院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中,上访群众先后10次来到市中院进行缠访,先后参与人数达1500余人(次),最终都得到了圆满执行。
上有动,下立行,打赢“执行难”攻坚战,庆阳中院将以“钉钉子”的精神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