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 谱写公平正义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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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 谱写公平正义新篇章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纪实


来源: 责任编辑:刘怀渊 张克杰
发布时间:2016/12/16 9:00:56 阅读次数:3160

 

2016年,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一届院党组始终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法院工作的最高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化审判管理和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截止20161130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2174件,结案24486件,结案率76.1%。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2220件,结案1745件,结案率78.6%

       开展三项专题行动  助力审判执行工作

结合“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和2016年全国法院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在全市法院系统集中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守纪律、转作风、严执法、促公正的“公正行动”自觉整改自身工作实际中突出的问题,争做“合格党员”、“合格法官”,弥补了审执脱节和执行失衡的问题开展了锻造敢于担当、忠诚为民、能打胜仗的新型司法警察队伍的“砺剑行动”,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增加警力58名,调整岗位42 人;投入资金200万余元,改造、装修办公室、会议室、备勤室、械具库及体能训练室等43间,添置了相关配套设施及警用装备;市中院法警支队组织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进行了两次警容风纪、礼节礼仪及业务知识网络考试,考试成绩均达到良好以上,参考率为95%以上;7个法院法警集中开展封闭式训练,日常训练已成常态;期间,完成刑事庭审保障任务361场次,押解、看管被告529人,出警1204人次,配合民事庭审保障398场次,出警413人次,协助执行案件221起,出警617人次,处理突发事件15起,出警69人次,有力地保障了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开展了清三案、查履职、强管理、保廉政的“清廉行动”,确保法院队伍公正廉洁。三项行动使司法形象和战斗力有了显著提高,锻造了敢于担当、忠诚为民、能打胜仗的新型司法干警队伍,受到省法院表彰并在全省法院推广。

        创新执行工作方式  下决心破解执行难

为贯彻最高法院周强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总动员和省高法院梁明远院长关于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指示精神,庆阳两级法院开展了“规范执行行为、转变执行作风”、“百日执行风暴行动”、“执行攻坚会战”等多项活动,全面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措施,切实兑现胜诉权益。

一是全方位挤压“老赖”生存空间。市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执行协作意见,建立了通力合作、打击“老赖”的长效联动机制。今年,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42案45人,司法拘留512人,公安机关协助法院临控被执行人385人。纳入失信“黑名单”1022人,在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曝光“老赖”906人,在庆阳电视台、陇东报开辟专版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8人,在庆阳市社会诚信“黑榜”公布112人,在市县各广场LED大屏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及案件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贷款、参与政府采购、以及高消费等进行全面限制。与党委组织部门、人大、政协沟通协调,对失信的代表、委员建议取消其“两代表一委员”资格。

二是组建执行特别行动组。7月份,在全市各法院临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执行特别行动组”,专门执行全市范围内重大、疑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县区法院久执未结的“钉子案”、“骨头案”,发挥“尖刀班”、“排头兵”的作用,截至目前,执结上述类型案件238件,执结标的额3908万元,收效明显。

三是创建协执员工作机制。针对农村执行工作实际,在全市各县区建立了主要由人民陪审员或村干部等组成的协助执行员队伍。通过协执员掌握被执行人信息、了解被执行人财产,在执行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如正宁县法院在全县94个行政村聘任182名村干部为法院协助执行员,创建了“一审(审判员)两警(法警)三员(一名书记员、两名协执员)”的“123”执行工作团队,运用“驻村连片”工作法,有效开展执行活动。

四是凝聚审判执行合力。将执行理念贯穿于立、审、执全过程,所有审判法官必须树立执行意识,在裁判时充分考虑判后的执行工作,依法有效裁判,从源头减少执行难案件。1-11月份,全市法院裁定诉讼保全353案,保全标的额3.49亿元,执行环节外执结案件976件,占全部已执结案件数的25.5%。

五是助执行工作齐头并进。树立执行工作一盘棋思想,加强对兄弟法院执行协助工作,今年以来,我市法院协助外地法院执行案件29件31次,承办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案件36件。

       加快审判机制创新  稳妥推进司法改革

一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市中院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法院落实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规定,人民法庭全部实行法官办案责任制,全市成立了31个专业合议庭及9个固定审判组织,由审判长签署法律文书,不再报请院庭长审批,主审法官、合议庭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二是法官员额制改革顺利开展。通过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和业绩考核,全市首批遴选入额法官239名,占政法编制的36%。深化审委会改革,科学确定审委会的职能定位,规范讨论案件的程序和范围,优化议事规则,增强议事议案的透明度,审委会专业化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实行纪检组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重大审判活动在不同层面的全方位监督作用。

三是家事审判改革初显成效。从全省4个试点法院之一的华池县法院开始,全面推动全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初步构建起以县法院家事审判庭为主体,县直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乡镇司法所为诉前调解阵地,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心理疏导师为辅助力量的家事审判工作格局,形成相对固定的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注重上门调查,现场开庭调解,听取群众意见,用群众观点、群众智慧解决纠纷,维护了家庭和睦、社会稳定。

四是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理顺涉诉信访工作入口,建立信访案件分流化解机制。建立“12368”司法服务热线和远程视频接访平台,坚持每月10日的院长接访日制度和院庭长轮流接访制度。针对庆阳区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多发、受害群众众多、群体上访突出的现状,建立了院庭长带头,干警人人参与的全员接访制度,分组主动出击,形成变上访为下访、变接访为出访、变群访为访群的“三访”工作新机制,有效化解了多起群访事件。市中院妥善化解的穆东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引发的数千名债权人多次闹访事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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