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午,子午岭林区法院正式揭牌,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明远同志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庆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涛同志致辞并揭牌。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天雄,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立新,省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市政协主席李银,市委常委、西峰区委书记章志兼,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政法委书记赵昌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洪涛,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杨涛,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利以及省法院有关部门、市上有关单位领导参加揭牌仪式。
庆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涛致辞,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天雄主持揭牌仪式,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立新宣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林区法院改革,省编办关于林区基层法院更名和调整编制的精神;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介绍子午岭林区法院基本情况,子午岭林区法院院长侯建军作表态发言。
子午岭林区法院由原庆阳林区基层法院转隶省林区中级法院,更名为子午岭林区法院。子午岭林区法院是根据最高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关于林区法院检察院改革方案》以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关于林区基层法院更名的通知设立,是全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子午岭林区法院的设立,对进一步建立涉林案件集中统一管辖的体制机制,积极融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水平,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梁明远要求,林区法院要切实加强依法履职,立足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的层面,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林区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认真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守法律底线,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切实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思路,把党建工作作为重要载体,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司法能力建设抓紧抓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牢抓严,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发挥好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促担当、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林区法院队伍建设。
朱涛指出,近年来,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正确领导、精心指导下,庆阳林区基层法院以维护子午岭林区生态安全为天职,认真审理子午岭林区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为子午岭林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切实履行司法职能,主动开展工作,探索成立了少年法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审理等工作成效明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庆阳林区基层法院基础上成立的子午岭林区法院,顺应了中央和省委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标志着我省环境资源保护专门化审判和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对于有效保护陇东林区自然环境和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必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我深信,有省高院和省林区中院的坚强领导,子午岭林区法院一定能够认真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主动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林业司法专门机关的使命,强化执法管理,推行阳光办案,大力维护陇东林区生态环境秩序,为推动建设山青水秀的美丽新甘肃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揭牌仪式结束后,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明远深入庆阳中级人民法院调研。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天雄、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政法委书记赵昌军等领导陪同调研。梁明远院长一行查看了市中院党建文化长廊,观看了市中院党建专题片《党旗熠熠耀天平》,并为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揭牌。
据了解,子午岭林区是黄土高原中部最大的天然次生林区,是黄河流域主要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林区,对稳定黄河水质、水量和抑制具有“天下黄土第一塬”的董志塬塬面切割意义重大。子午岭林区法院在原管辖子午岭林区的基础上,将太统崆峒山自然保护区纳入辖区,下设华池、合水、湘乐、正宁四个林区法庭,扩大了管辖范围。通过调整法院设置和管辖区域,林区法院布局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将全省范围内重点林区涉林案件全部划归林区法院管辖,既能充分发挥林区法院办理涉林案件经验丰富的优势,进一步提高林区法院人力资源利用率,合理配置均衡司法资源,又能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统一全省涉林案件审理的标准和尺度,必将为甘肃林业资源保护和生态恢复、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