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至27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明带领第三督查组督查庆阳银监分局、市工商局及庆城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庆阳银监分局、市工商局和庆城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庆城镇、三十里铺镇、二十里铺村、店子坪村及莲池社区,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调阅资料、现场督查等方式,从不同角度对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
督查组结合实地督查情况对庆阳银监分局、市工商局、庆城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庆城县及两个市直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组织领导有力、安排部署细致、宣传氛围浓厚、线索排摸深入、工作落实到位,打击效果明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李明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平安庆阳、法治庆阳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和有力支撑。
针对当前专项斗争形势要求和督导、自查发现的问题,李明就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社会大局稳定和基层政权巩固,全市上下一定要认识到位,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工作中,形成工作合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二要细化打击措施,加强调查取证。要切实把好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证据关”,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不断加大力度,除恶务尽;坚持“一案三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查处力度,把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结合起来,把打击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重点方向,依法重点整治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行业、领域。
三要落实工作职责,加大摸排力度。当前,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的态势,涉黑涉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并出现新动向。尤其是近几年,庆阳市民间借贷、金融纠纷等乱象层出不穷,银行系统线索摸排工作要紧密结合违规放贷、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重点内容开展,深挖破坏金融秩序的黑恶势力及与黑恶势力勾结、为黑恶势力提供便利的银行工作人员等,着力净化全市金融环境;工商部门要对市场垄断、传销、非法集资、扫黄打非、禁毒及“市霸”“行霸”等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期三年,必须要做好长期工作准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之以恒抓好专项斗争工作。同时,加强与扫黑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坚持日报告制度,对发现的线索及工作中的问题要及时反映沟通,确保各部门同频共振,合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五要强化联动协调,严格执法办案。各单位尤其是政法机关,要建立完善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工作配合,形成各家合力,捏成一个拳头,推动协调解决扫黑除恶工作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推动涉黑涉恶案件从严从快从重办理,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凝聚共识、弘扬正气,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共同打造河清海晏、天朗气清、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