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协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从退役军人或警校毕业生中招聘2名(男性)协警,从事司法警察事务性辅助工作。纳入合同制(临时工)序列管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负责组织。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2寸照片4张,辖区派出所证明信。审查合格的,考试前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司法警察相关知识为主。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和诉讼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五)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年龄达到35周岁的一般不再续聘。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202室)
六、联系方式
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0934—8371225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