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支出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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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支出公开说明


来源: 责任编辑: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2/28 14:46:39 阅读次数:6436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支出公开说明

 

编辑时间:2018-2-28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属国家审判机关,主要办理各类一、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

二、机构设置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3年3月,行政单位。机关内设纪检监察室、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赔偿办、执行局(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信访办、技术处、法警支队和司法行政装备处等19个职能处室。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庆阳中院部门收支总预算1802.8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470.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24万元。

庆阳中院2018年支出总预算1802.80万元。具体支出为: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基本支出1802.8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24万元,下降0.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8年预算收入无项目支出预算。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4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22.92万元,下降59.0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2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6.27万元,上升100%,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对此无预算

3. 住房保障支出91.2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1.24万元,上升100%,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对此无预算

4. 公共安全支出1470.8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9.17万元,下降2.7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18年计划征收18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预算;

2.公务接待费5.9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9.10万元,下降60.6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招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9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80.05万元,下降72.7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上缴车辆减少费用,严格实施和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5.6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62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预算;

5.会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2018年均无预算;

6.机关运行经费253.2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6.51万元,下降12.5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937.7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998.08平方米。价值2368.26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辆,价值399.17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指省纪委、省监察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纪委、省监察厅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指省纪委、省监察厅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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