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合水县法院严格按照“执行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狠抓执行工作,强化执行规范管理和案件执行流程管理,积极探索执行公开,取得了显著成效。1-5月份,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4件,标的218.4万元,结案69件,结案率93.2%;实际执行66件,实际执结率89.2%,结案标的135万元;到位标的116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5.9 %;应录入执行案件74件,实际录入74件,录入率100%;受委托执行案件3件,结案3件,结案率100%。其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针对县法院执行工作现状,由两名副院长分管执行工作,一名副院长主管执行,另一名协管执行工作。使各类案件在审理环节,就注重执行工作,保证了诉讼保全、先于执行等与执行有关的司法活动,在审理环节完成。
二是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对每月报结的执行案件,先由业务庭长审查,再由审监庭审查签字,最后由执行庭(局)长审查签字后报研究室统计上报。对未审查签字的案件,研究室不得作为执结案件统计,年终考核不作为执结案件考核。
三是加大司法救助资金的争取力度,最大限度的化解执行信访案件。通过多方争取,县上在财政预算中已安排10万元司法救助资金。同时请求县委政法委协调,市委政法委已将包括辛某在内的5案5人作为司法救助的对象上报省委政法委,涉救助金额47万元。同时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将5名涉案特困申请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大大减少了涉执信访案件。
四是加大执行公开的力度。在部分执行案件中试行在送达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的同时,向申请人发放《致申请执行人的一封信》和《执行监督意见表》,全面详细地告知和公开的工作内容及执行人员不得有的行为。申请执行人在案件执行中或结案后,可以根据案件执行的实际情况填写《执行监督意见表》,直接邮寄或者交到审判监督庭,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