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肖某甲因道路通行问题与其堂兄肖某乙发生口角继而相互厮打,导致肖某乙左耳皮肤及头部受伤,经村组协调未果后,肖某乙一纸诉状将肖某甲告上了法庭。庆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肖某甲赔偿肖某乙医疗等各项费用共计3685.99元。由于双方积怨已深,肖某甲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2015年3月23日,肖某乙向庆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干警多次到肖某甲家中寻找执行,但肖某甲均外出躲藏,逃避执行,在查无存款的情况下,该案一度陷入困境。2015年6月1日晚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肖某甲在家的消息后,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抽调精兵强将于次日早晨五时赶往被执行人肖某甲家中,将在熟睡中的肖某甲控制。但肖某甲表示,如果道路通行问题解决不了,就算拘留他也不履行判决义务。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系邻居又是堂兄弟,如果就案办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于是决定放弃强制措施方案,说服双方当事人回到法院,执行法官从人性化角度出发,谈亲情、说道理、讲法律,经过三个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肖某甲一次性给付肖某乙医疗费等2500元,其余部分肖某乙自愿放弃;肖某甲保证肖某乙道路及水路畅通。在执行局全体干警的见证下,双方当场履行协议内容并相互致歉握手言和,使案件得以执行,也使双方多年的积怨得以化解。
近年来,庆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坚持因案施策,特别是针对因邻里纠纷等引发矛盾这样一些看起来不起眼的小案,多渠道做工作,力促和解执行,防止小案引发大矛盾,有效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一定范围内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减少了执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