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庆阳林区法院专题研究部署开展“清仓行动”集中执行活动。按照省高院《关于全面清理和集中执行未结执行案件的通知》要求,对2011-2016年度所有未执结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共清理出未执结案件115件,逐案建立台账,分析未结原因,分类登记,制定相应的执行方案,由院长侯建军负责督办,作为“一把手工程”狠抓落实。
林区法院将清理出的未执结案件分为四类,即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买卖合同系列案件、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案件以及执行和解尚未履行完毕的案件。针对以上四类未执结案件确定执行思路,制定执行方案。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尤其是双方当事人均为交通事故受害人、确无执行能力的案件,申报国家司法救助;对买卖合同案件穷尽执行措施,并与兄弟法院及时沟通、信息共享,进入破产程序的案件按照相关程序移送;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案件积极依靠公安机关的协助,通过临控等手段查找被执行人,对确无执行能力的案件层报审批,尽快退出执行程序;对执行和解尚未履行完毕的案件督促被执行人按期履行,并逐级审批,退出执行程序。
增派一名法官充实执行队伍,执行人员现已达到4名,占全院政法编制的13.8%,。为解决无执行车辆的问题,将该院唯一的特种车辆(押解囚车)暂调配给执行部门使用,并立即向市委政法委、市中院递交报告,申请执行专用车辆。
目前,林区法院“清仓行动”已经取得初步成效,执结历年未结执行案件5件,将严格按照“八个一律”的规定集中力量加大执行,确保按期实现解决执行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