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法院:“陇东风暴”显威力 出国考察被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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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法院:“陇东风暴”显威力 出国考察被阻拦


来源: 责任编辑: 刘杰 王鹏维
发布时间:2017/5/11 10:17:03 阅读次数:2475

 

5月9日,合水县法院拉开“陇风暴”执行专项行动的序幕,5月10日,便显出威力。上午10时许,齐某某给该院执行庭打来电话表明自己自愿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并委托专人来法院履行了剩余4万元案款,希望屏蔽自己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能顺利出境完成外出考察及项目引进工作。

2015年9月26日齐某某向吕某某借款5万元,并约定利息出具借条。借款期满后吕某某多次催要未果,遂提起诉讼,经合水县法院判决齐某某偿还吕某某借款5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050元。判决生效后,吕某某申请法院执行,被执行人齐某某自动履行1万元后,剩余部分未履行,“陇风暴”开始后,该院立即将被执行人齐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月10日,齐某某偕同合伙人前往某国考察学习并签订引进投资项目,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购买机票时受阻,便出现了开头一幕。

法官提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不得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民航飞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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