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25日,庆城法院执行小组,分赴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县,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对申请执行人牛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申请执行人肖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了多地调查、执行,成功冻结房产两处,司法拘留一人。
5月22日下午16时许,执行小组到达被执行人唐某某不动产所在地的长庆油田某小区,在该小区综合服务处及长庆油田水电厂进行了不动产内部登记、交易信息的调查。23日一早执行小组前往高陵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对被执行人在长庆油田某小区的一处不动产进行了冻结。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为防止其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执行小组进一步对被执行人位于西安市未央区某小区的另一处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调查,通过以房找人,确认核对不动产权属人身份信息后成功冻结被执行人唐某某第二处房屋不动产。
当执行小组得知申请人肖某某提供的被执行人刘某某及其财产线索后,不辞辛劳、连续作战、迅速出击,于5月24日前往四川省达州市确认线索,通过走访、摸排、调查到被执行人位于达州市中心广场的商铺,掌握到被执行人下落。执行小组克服异地作战线索难寻、调查受阻、易被察觉、容易规避、人身危险性大的困难,集思广益、总结经验,于25日12时许,在达州市宣汉县找到了被执行人刘某某,并实地查看了被执行人供货的超市情况,执行小组对被执行人从法律、道义等多角度,对其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释法明理,但被执行人思想上仍认识不清,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小组将该情况向单位汇报后,于23时许将被执行人刘某某连夜从四川省宣汉县带回庆城法院并予以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