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法院“集中执行日”活动首战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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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法院“集中执行日”活动首战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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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6/9 5:43:19 阅读次数:2570

 

6月8日,正宁法院接到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市法院“集中执行日”活动的通知》通知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吴帅之立即组织召开执行专题会议,专门安排部署“集中执行日”活动,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抽调全院30名干警、三辆警车参加本次活动,做好“集中执行日”活动的各项安排部署,对摸排筛选出的两起典型执行案件的执行计划进行了再部署。

为了使“集中执行日”活动能够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在安排完工作后,已是晚上9点多。吴院长连夜亲自带领执行干警赶赴排除妨害案件的现场,了解案件执行情况,仔细勘察了执行现场,召集了该村村组干部和协助执行员,一同到被执行人家中作被执行人的工作,希望其主动履行义务,自己清理相邻地界上的刺槐树。经过吴院长释法明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表示,其认识到了以前抗拒执行是错误的,称“法院领导不辞辛苦,能深夜来家中劝导执行案件,苦口婆心的说理析法,让他非常感动,其立即挖掉刺槐树,不给法院增加困难。”

6月9日早上8点整,正宁法院召开了“集中执行日”活动动员会。会上,吴院长对拟执行的案件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对参加活动的干警提出了纪律要求,强调在执行活动中,参与执行的干警要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对拟执行的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文明执行,杜绝违法和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展示我院执行干警的新形象。活动中,要充分考虑突发事件发生,确保这次执行行动顺利实施。

8点30分,30名执行干警、3辆警车整装出发,赶赴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婚约财产案件的被执行人仍然态度蛮横拒绝执行案件,鉴于此,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当场采取了拘留措施,被执行人被拘留后,经执行干警说服教育,被执行人表示认识到了自己抗拒执行是不对的,其愿意联系家属交清案款。

正宁法院“集中执行日”活动,在院党组的精心安排下,在全体参加干警的共同努力下,预执行的两个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彰显了法律威严,维护了法律正义,为全市化解执行难集中执行活动工作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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