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镇原县法院经过周密部署,联合县检察院、孟坝派出所、孟坝镇政府和县卫计局等部门,组织30多名干警强制执行了一件排除妨害纠纷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张某与刘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经过镇原县法院、庆阳市中级法院两审终审后,镇原县法院于2016年2月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多次对刘某做思想工作,促使其主动履行法院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停止侵犯张某的土地使用权,但刘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强制执行公告发出后,执行法官又多次联系刘某履行法定义务,其仍置若罔闻。为不让法院判决“打白条”,镇原县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涉案地块进行强行清腾。
上午9时,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与刘某及其妻子进行谈话,反复宣讲法律政策,再次动员自觉履行义务,遭到刘某夫妇一口回绝。9时30分,在镇原县检察院和孟坝镇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见证下,执行干警组织工人对刘某在涉案土地上堆放的木材、砖瓦、鸡笼、狗棚等杂物强行予以清理,并将排除妨害后的土地交还张某,张某沿双方地界线用铁栅栏实施封堵。历时近3个小时的执行活动,井然有序,快速高效。为保证执行过程规范透明,执行干警对执行活动全程拍照和摄像。
“当前,我院正在强力开展“飓风行动”夏季攻势活动,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用足用活用好各种强制措施,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镇原县法院执行局长郑益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