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法院: 悬赏执结一起合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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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法院: 悬赏执结一起合同案


来源: 责任编辑: 尹波
发布时间:2017/8/9 4:33:41 阅读次数:3160

 

为有效化解“执行难”,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宁县人民法院用足用活各种执行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日前,又通过悬赏执行,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朱某于2015年6月份分三次购买王某瓷砖共计10548元,但在付款7000元后不再给付,王某诉至法院,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由朱某偿还王某货物欠款3000元的协议。调解书生效后,朱某未自觉履行义务。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朱某外出逃避执行,也无法查控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执行法官随即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发出执行悬赏公告。并将公告张贴在被执行人所在地的乡镇村组,同步发布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号。公告发出后,迫于亲属及乡邻指责和舆论压力,朱某于当日晚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提出愿意给付欠款,并于次日到法院承认了错误,履行了义务,一起因被执行人难找引发的执行僵案迎刃而解。

建立案件悬赏执行机制,是法院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发动社会和民众力量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的重大举措。通过在被执行人所在地张贴悬赏公告并在媒体平台上发布,广泛寻求社会力量帮助查获被执行人财产及行踪信息,动员社会力量围剿“老赖”,挤压“老赖”生存空间,使其有家不能回、有福不能享、有钱不敢花,让“老赖”受到震慑、无处遁形,极大遏制其逃债行为,促使其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有效维护了法律尊严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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