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华池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张海燕同志,刚参加工作就分配到法院,十多年来,她从基层法庭书记员干起,到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一步一个脚印。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女法官崇高的精神素养和职业道德。仔细阅读她撰写的《女法官的情怀》一文,让人感触颇多,仿佛是诗一般的语言,像涓涓溪流不知不觉滋润着我们的心田。
人们常说:“法官是高危职业,诱惑太多”。而我们的法官们说:“身正不怕影子斜,我们办案,凭的是法,讲的是理,求的是问心无愧!”
一转眼,加入法院队伍已十几年了,眼看着一个个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同时也为同事们一件件平凡和事迹耳濡目染着。因为他们,使我明白了,法官的职责不仅在于实现法律,而更是在于实现公正。通过他们,也更让我坚定这无悔的选择。
2009年我顺利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换上了那令人羡慕的法官服,身着那黑白相间的神圣法官袍,我成了一名自豪的共和国女法官。从此,我秉承着“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输赢事小,正义至大”的座右铭。在国徽下行事,在法眼下工作,任何不认真或疏忽懈怠导致的偏颇和不公,都可能成为对法律信仰的沉重打击。它会使一个人对我们的党和政府,对我们所敬奉的法律产生一种无可挽回的不满和偏见,甚至对法律失去耐性和依赖,对生活失去信心和希望。法律公平不只是一个普通公民对公理的渴求,更是一种群众对法律的神圣期盼,俗话说的好:“要想公道打个颠倒”,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人们必须时刻牢记肩上的责任,必须将:“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铭记心间,从法官手中出去的每一份法律文书,我们必须尽力保证它的准确无误和公正,法官是正义天平的执掌者,正义的天平哪怕被放上一点点私利的砝码,也必将倾斜而失衡。
社会大众有种认识,就是法院属强权部门,而女性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是柔弱人,是需要被保护的,被认为在法院工作存在诸多不便。全国四级法院中,女法官有四万五千余名,约占法官队伍总数的四分之一,而在我们基层法院女法官的比例就更低了。然而,近些年来,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大力表彰学习的先进法官典型中,女性占了大部分。从“人民的好法官”蒋庆、黑土地上的女法官金桂兰、“胜败皆服”的时代先锋宋鱼水、“人民群众信服的好法官”陈燕萍到“全国模范法官”詹红荔,虽然她们的经历不同,但她们的故事都让人热泪盈眶,震撼人心,在她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一种理想,一种信念,一种精神,一种力量。这一个个女性法官成为全国法官学习的榜样,不是巧合,而是必然,从她们身上我们看到了当代法官应有的优秀品质。女法官兼有女性和法官的双重身份,不仅承担了生育子女和抚育后代的责任,女性从对待子女的关系中,发展出了有别于男性理解世界的视角,女性更加重视亲密和关系。有人曾说:男人掌握着这个世界,女人却通过男人真正掌握着这个世界。这句话真实地发应出来女性的思维视角。所以,女性更加擅长协调,更加擅长处理人际关系方面的问题,而处理人际关系,就需要更加细腻的感情,更高的情商智慧,更多的耐心和理解。母性的本能使女法官富有极强的教育感化能力,她们不会产生歧视心理,并从精神甚至是物质上给予无私的帮助,能够以丰富的情感、温和和言谈博取当事有的信任。记得英国法学家麦克莱有句耳熟能详的话,“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的确,司法不仅要有力度,以规矩成方圆,更要有温度,以人性熨人心,法律的骨子里就应当透出善意与温情。
因此,我骄傲,我是女法官!
众所周知,执行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大难题。个中的艰辛不仅让每个跨进法院大门的当事人铭记不忘,就是对于办案法官来说,也有着说不出的苦辣酸甜。我曾在执行局工作过两年,接待过一个个情绪激动的当事人,甚至遭受过当事人的指责、谩骂。那是一起离婚案件,双方因感情不合离了婚,男方很快就再婚了,女方由于带着两个孩子,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加上生活的艰辛,她后悔了,就以要孩子的生活费为由,经常到男方家里无理取闹,男方一怒之下举家外出打工十多年,致该案无法执行。女方就又把怨气撒在法院,三天两头往法院跑,执行局的工作人员换了又换,因为找不到被执行人此案被束之高阁。那天她又怒气冲冲地来到执行局,我保持了高度的克制,等她把满腹牢骚都倒出来,才和颜悦色地进行了说服、劝导。我充分发挥了一名女法官特有的本能,运用女性的独特优势,将自己换位到妻子、母亲、女儿的位置上,将细心、耐心、诚心、爱心渗透到工作中,既让她感受到法律的庄严、神圣及法官的亲情,更让她知道,法律永远不会是一张白纸。不久我们执结了这起案件。我感慨万千,“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只有以便捷迅速的方式将正义运送到当事人的家门口,才是法官的最高追求。
每一名身在一线的法官都明显地感受到这种来自四面八方的民事、商事、刑事和执行压力。回忆起各地那些倒在审判台上和执行路上的法官,让人在佩服和敬仰之外总是心有余悸。是的,在繁忙的工作中我是女法官。多少次的执行,每一次结案,有过流泪、有过退缩。但更多的是心中的那份释然。曾经有人对我说,法官又苦又累、薪酬也不高,如果可以重来,就不会选择这一行了。的确,法官是苦,苦在缺乏理解,苦在公众对法官职业的误解与苛求,苦在面对无端指责、纠缠甚至是人身攻击时仍然必须顶住压力公正办案;法官是累,累在要整日埋头于繁杂案情中,累在须直面无数的激烈争执和对抗,累在为实现案结事了,必须要苦思冥想、理出思路、左右权衡、去伪存真。八小时之外,我也是贤妻良母,在家庭中演绎着女性的天然角色,相夫教子、照顾老人,我会很认真地经营自己的生活。开完复杂冗长的庭审,我会尽快给自己沏一杯醇香的茗茶,给自己忙碌的身心补充水分,让自己尽快走出那剑拔弩张、唇枪舌剑的气氛;调解完那一个个难缠的纷争,面对当事人的感激,我会用平静的微笑享受法律的幸福;写完那一份份判决,我会陪着家人去碧绿的田野散散步、去美丽的公园赏赏花,让自己“走出法律”,这不是要彻底忘记法律,而是让自己的身心得到充电般的休憩,使自己更加精神饱满。努力求得事业与家庭间的协调与平衡。新的一天又要开始了,那一个个揪心的案件仍在等着我,那一个个不停催案的当事人仍会来督促我。
在西方国家,法官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倍受民众的爱戴与尊敬。在我们国家,尽管法官的待遇相对较低,但是作为一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者,法官这个职业同样是一个受到人民尊敬,女法官作为全国妇女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成为法院事业发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力量,在推进国家法制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有位法学家说过:法官的上帝只有一个,那就是神圣的法律;法官的良心只服从一条,那就是公平与正义!当我们以法官形象出现之时,已远远超越了一己小我,而堂堂然成为公正的化身、正义的天使、道德的卫士。实际上,在我所在的法院里,有许多优秀法官,他们用自己的青春用自己的热血践行着对法律的忠诚,挥洒着法官的光芒,从而被群众认可。
是啊,法官亦是常人,与其他社会成员同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然有痛苦,有困惑,也有快乐。但当你看到当事人满意离去时,才能体会到这酸甜苦辣中所获得的成就与快乐,这份快乐,让我始终坚守这份职业。
我有一个称谓——女人,我更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女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