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4日上午,在镇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镇原县人民法院向大会作2018年镇原法院工作报告。
镇原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案件5106件,审、执结5003件,同比分别增加1411件和1419件,上升38.19%和 39.59%,结案率97.98%,审判执行工作处在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受理刑事案件211件,审结211件,结案率100%。其中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85案87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51案81人,侵犯财产犯罪34案53人。判决生效203件255人,判处刑罚252人,判处罚金388.6万元。
受理民商事案件3257件,审结3224件,结案率98.99%。其中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1159件。审理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案件1767件。审理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37件。审理物权纠纷案件67件。审理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233件,结案标的额447.9万元。审理扶贫贷款、妇女创业贷款、基层经济组织贷款、金融借款等类型案件273件,结案标的额3784.19万元。
采取有力举措,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形成社会合力解决执行难。从4月10日到7月20日开展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行动,以强大攻势推动执行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百日会战期间,对2016年、2017年积案和2018年10月20日前新收共计2574件案件进行了集中执行,结案2278件,结案率88.91%。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256件,实际执结1256件,实际执结率100%,到位标的额7414.17万元。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318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850件,合规终本808件,合规终本率95.06%。受理涉执信访案件3件,结案3件。经过不懈努力,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基本解决执行难“三个90%,一个80%”的核心指标。
2018年受理执行案件1638件,申请标的额1.55亿元,执行结案1568件,结案率95.73%。实际执结1126件,实际执结率68.74%,到位标的额5857.57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37.79%。
关注群众需求,最大限度拓宽职能领域,全面开展司法服务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法院司法职能,全面开展司法服务工作。给涉及农民工工资、赡养抚养等11件民生类案件中,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原告人,累计减缓免诉讼费70590元。对当事人年老体弱、患有疾病、住院治疗或者位于农村偏远地区、参与诉讼人数较多且居住相对集中的73件案件,在村部广场、农家院子、打碾场中、医院病房进行审理。及时受理并稳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7件。常态化推行阳光司法,在互联网上公开裁判文书4891份,公开审判流程3438案,公开案件庭审764场(次),公开执行信息1568案。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法院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和官方微博,推送典型案例、审判动态、各类公告等信息164篇(次)。积极参与扶贫攻坚行动。安排1名干警长期参与城区改造治理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在审判执行、立案信访等工作中,注重收集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持续加强法院装备基础建设。继续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量刑规范化、家事审判、法官会议等改革措施落实。在县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积极支持下,顺利开展法院人财物省级管理后的组织人事、经费保障等工作。年内实施了4项新的改革举措。一是着手实施内设机构改革。将院机关原有的15个部门,优化整合为8个部门,将于2019年3月份前落实到位。二是成立速裁中心,共计办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额在30万元以下、符合简易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484件。三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组建起新型审判团队办理案件,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与审理案件的法律文书。四是将公正、效率、效果三个方面的评估指标,具体优化整合为18项,审判管理及绩效考评调控作用更加突出。争取多方支持,落实项目建设,改善办公办案环境。
从严监督管理,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
坚持“六个从严”,不断提高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一是坚持政治要求从严,确保法院队伍对党绝对忠诚。二是坚持思想教育从严,确保法院队伍理想信念坚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三是坚持组织建设从严,确保法院队伍政治生态清明。四是坚持监督管理从严,确保法院队伍廉政风险可控。五是坚持法纪整肃从严,确保法院队伍中腐败无处藏身。六是坚持责任落实从严,确保把管党治警抓严抓实抓出成效。
2019年工作谋划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法院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中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确保中央、各级党委、上级法院安排部署有效落实。
二要办好各类案件。从快、从重审判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制裁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权益行为,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争取执行工作新成效。
三要加快法院建设。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完善人员分类考核机制,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优化执行信息系统,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效能。
四要提高服务质量。巡回审理民间借贷、道路交通事故及各类贷款等多发性案件,稳妥化解涉法涉诉案件,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综合职能作用,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和城区改造治理工作。
五要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教育干警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确保队伍纯洁、司法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