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省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王烨带领省矿区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马兆军、省法院环资庭法官贠红娟调研庆阳中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受理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市中院立案庭庭长郑晓霞,民三庭副庭长盖冬梅及西峰区法院立案庭、环境资源合议庭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中院民三庭副庭长盖冬梅从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案件受理审理情况等方面向省法院调研组作了汇报。按照省法院要求,庆阳市中院讨论确定辖区内一审民事、刑事、行政环境资源案件指定西峰区法院集中统一管辖,二审环境资源案件由甘肃省矿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省法院调研组指出,全省法院现有的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普遍存在合议庭成员流动性大的问题,建议将民事、行政、刑事中对环资案件相对熟悉的法官抽调出来,相对固定在一个审判庭。应再次对各县区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作出要求,非集中管辖法院从今年起不再受理环资类案件,并给当事人做好释明工作。公益诉讼案件、刑事环资案件要及时与检察院对接,要督促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实施意见(试行)》的执行。
市中院及西峰区法院参会人员与省法院调研组还就环境资源案件受理审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