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职责是:
(1)审判如下案件: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2)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4)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5)负责审判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部门19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审管办、纪检组、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处、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监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立案庭、信访室、司法技术处、法警支队。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3378.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64.4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76.41万元,增长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有所上涨。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64.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3378.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3064.4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76.41万元,增长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有所上升。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2693.1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6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05.1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06.3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4.4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2406.4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9.41万元,增长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为提高办案效率,新招在职人员和临聘人员,相应的人员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58.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7.00万元,增长7.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两个一站式”项目在2020年正式开始建设。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8.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00万元,增长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单位工作需求,2020年有出国培训计划。
2.公务接待费6.1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38万元,下降5.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9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3.00万元,下降3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10.3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89万元,下降36.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级财政要求,压缩相关支出。
5.会议费1.8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20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级财政要求,压缩相关支出,倡导多召开线上视频会议。
6.机关运行经费483.2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44万元,增长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合理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16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5.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12.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565.9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9912.06平方米,价值1439.44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价值372.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651.72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765.46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包括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主要是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进展情况。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6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658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及所属2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13、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业务费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