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环县县委的领导下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并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民商事、行政第一审案件。
2、依法受理和审查各类申诉、告诉案件。
3、依法审判由上级人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4、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5、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商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有关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6、依法办理人民法院间的协助事项。
7、开展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对本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9、接待、处理涉诉信访。
10、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1、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2、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人民法院下设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审管办、执行局、立案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等8个内设机构和洪德人民法庭、虎洞人民法庭、木钵人民法庭、合道人民法庭、毛井人民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2273.6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31.3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05.08万元,增长5.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1.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2273.6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931.3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05.08万元,增长5.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1710.8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6.3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5.3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1.3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419.3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0.08万元,增长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在年初预算中列入。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12.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5.00万元,增长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3.6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20万元,下降5.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7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4.56万元,下降3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费用。
4.培训费29.6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9.00万元,下降2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培训人数次数减少。
5.会议费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00万元,下降10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会议费。
6.机关运行经费322.6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4.60万元,下降9.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75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107.8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775.00平方米,价值339.71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价值 254.9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3台(套)。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402.0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我单位计划对“业务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业务费项目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业务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我院重点对业务费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支出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一个,涉及财政支出200万元。2020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后附明细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县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是指县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是指县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县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县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县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xlsx
庆阳市环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