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子午岭林区法院(庆阳林区基层法院)在2013年以前主要审理的是涉及林业系统的案件。从2013年10月起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原属西峰区人民法院管辖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全市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和全市行政案件指定我院审理,平均每年1000件以上。由于体制改革,子午岭林区法院从2018年起不在审理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指定的案件。
2019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8件,旧存5件,共计93件,审结92件,结案率 98.92 %。其中:刑事受理41件,旧存2件,审结43件;民商事受理4件,审结4件;行政受理1件,中止审理。执行受理42件,旧存3件,执结45件。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子午岭林区法院(庆阳林区基层法院)成立于1982年5月,原名甘肃省子午岭森林法院,1984年2月更名为庆阳林区基层法院,属庆阳市林业局下属的事业单位。2010年12月省编委下发通知对子午岭林区法院的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子午岭林区法院由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并核定子午岭林区法院政法专项编制27名。2013年3月经庆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级别为副县级行政单位,核定班子成员4名,院长1名,副院长2名,专委1名。内设机构7个:刑庭、民庭、审管办(加挂立案庭牌子)、执行庭(加挂执行局牌子)、审监庭、法警队和办公室。科级职数10名;基层4个林区法庭(华池、合水、湘乐、正宁)。2015年市编办增加2名政法专项编制。核定中央政法编制29人。2017年10月更名为子午岭林区法院。
现有正式干警29人(男18人,女11人),聘用制书记员9人,聘用临时工3人。领导班子4人,1名院长,2名副院长,审委会专委1人,其中:入额法官9人,书记员5人,法警5人,行政后勤4人;本科学历26人,专科3人。中共党员24人,民盟1人,无党派4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预算收入866.8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7.22万元,减少1.9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已下达,二是全省法院业务费、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已下达。
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6.94万元。
2.上年结转收入99.93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866.8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7.22万元,减少1.9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已下,二是全省法院业务费、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已下达。
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0.29亿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1.49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2.9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6.9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549.9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6.91万元,增长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列入人员经费中,二、人员增加,人员工资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1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万元,增长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全省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全省法院非税收入统一汇缴。
项目3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业务费120万元、法庭运维费16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81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79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43万元,减少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1.7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158.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76万元,减少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计划征收5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13.9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006平方米,价值159.48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价值79.1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89.32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47.58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包括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主要是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进展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217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子午岭林区法院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