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法官法槌声响起,庆阳中院运用“云间法庭”审理了开年第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15年4月16日,当事人边某与某市民农园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了租赁合同,该合作社将园区内营业摊位租赁给边某经营。边某在经营几年后决定停止合同,并于2019年8月31日,将所租赁摊位交还该社。但在交还时边某拖欠该合作社摊位租金、暖气、物业等费用共计47981.9元,该社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边某按时偿还拖欠费用,判决送达后,边某以该合作社未提供物业服务和未享受采暖为由向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月4日,在征得各方同意后,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云间法庭”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法庭现场仅有合议庭法官、书记员在场,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在线上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签字等庭审程序,庭审全程录音录像,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参加法院案件审理,上诉人、被上诉人和法官三方通过“云庭审”实现了“零距离”,解决了疫情下的办案难题。
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