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公开操作规定》、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0〕54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职责是:
(1)审判如下案件: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2)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4)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5)负责审判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部门19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审管办、纪检组、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处、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监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立案庭、信访室、司法技术处、法警支队。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3283.5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94.61万元,下降2.8%,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62.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1.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3283.5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94.61万元,下降2.8%,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2900.3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85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108.1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10.2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62.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2634.1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27.73万元,增长9.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补助奖励金”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2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30万元,下降19.76%,下降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5%。
1、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办案业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8万元,较2020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原定2020出国培训计划搁置2021年实行。
(二)公务接待费6.4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32万元,上升5.2%,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增加预算范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8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15万元,减少3.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四)培训费9.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04万元,减少10.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培训支出。
(五)会议费1.6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18万元,减少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会议召开次数及参加人数。
(六)机关运行经费324.2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59.05万元,减少32.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对应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省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16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4.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4.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79.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821.3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324.08平方米,价值705.56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辆,价值395.0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7台(套)。
七、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 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6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658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及所属2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528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2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后附明细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