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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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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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2/25 10:39:45 阅读次数:5549

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公开操作规定》、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054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镇原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镇原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县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2、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各类申诉案件。3、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5、管理、协调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6、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主管本法院的监察工作;领导院群团工作。7、管理本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8、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9、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10、派出机构及职责。派出法庭设屯字、平泉、开边、孟垻4个人民法庭,依法审理和执行辖区内一般的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及办理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镇原县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内设机构15个,派出4个基层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2369.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2.6万元,下降1.77%,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69.3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2369.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2.6万元,下降1.77%,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包括:

1. 公共安全支出2085.9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7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83.3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4.3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9.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948.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4.4万元,增长10.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补助奖励金”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2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7万元,下降17.13%,下降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为业务费123万元。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54万元,法庭运维费44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7.5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今年无出国出境需求

(二)公务接待费6.3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35万元,下降5.83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7万元,增加6.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使用时间较长,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四)培训费10.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14万元,减少23.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线下培训减少,开支缩减

(五)会议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312.9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33.33万元,减少42.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对应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计划征收5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2.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6.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1.6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净值金额为1574.0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971.79平方米,价值493.35万元。公务用车12辆,价值268.5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1台(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1年镇原县人民法院计划选取法庭运维费”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44万元项目资金根据法庭实际需要,合理资金支出做好基层法庭的经费保障,保障基层法庭的办案办公需要。

从2018年1月起,省以下地方法院经费保障实行了省级统一管理体制,省法院调研了解基层人民法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向省财政厅争取了一定数额的基层法庭运营经费。基层法庭经费的支出范围主要包括:法庭办公费、日常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

主要用于镇原管辖范围之内的4个基层人民法庭改善办案办公条件,提供了稳定的经费保障,使基层人民法庭有一个舒适的环境,工作人员安心工作、办案、为更好的维护国家体制、法律的权威、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达到公众认同,当事人满意的效果,确保本年底受理案件审判工作顺利的完成。

七、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 2020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本单位积极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运等工作;在申报支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明确提出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审核、批复。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均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涉及财政支出421万元。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2021年镇原县法院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021年镇原县法院预算公开说明.doc

 


 

镇原县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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