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公开操作规定》、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0〕54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2021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职能职责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六)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
(七)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八)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九)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由于体制改革,子午岭林区法院从2018年起不在审理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指定的案件。子午岭林区法院主要审理的是涉及林业系统的案件,在现管辖范围基础上,管辖太统崆峒山保护区管理局辖区内的各类案件。
二、机构设置
子午岭林区法院为副县级行政单位,内设刑庭、民庭、审管办(加挂立案庭牌子)、执行庭(加挂执行局牌子)、审监庭、法警队、办公室等7个机构,设华池、合水、湘乐、正宁四个派出法庭。现有正式干警29人(男18人,女11人),聘用制书记员9人,聘用临时工2人。领导班子4人,1名院长,2名副院长,审委会专委1人,其中:入额法官9人,书记员5人,法警5人,行政后勤4人;本科学历26人,专科3人。中共党员24人,民盟1人,无党派4人。
三、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791.3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3.83万元,下降4.1%,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0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791.3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3.83万元,下降4.1%,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706.3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9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23.8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5.5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3.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620.2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1.22万元,增长12.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补助奖励金”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6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4万元,下降24.88%,下降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5%。
保障运转经费3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业务费、中央转移支付资及法庭运维费。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7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6万元,下降3.35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6.99万元,减少69.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购买了一辆公务用车,本年度未购买车辆,且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四)培训费1.5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17万元,减少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法院及直属法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减少培训人数。
(五)会议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110.8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8.6万元,减少25.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对应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单位计划征收0.2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45.99万元(其中折旧346.5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006平方米,价值159.48万元。共有公务用车3辆,价值79.1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
七、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 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我单位计划对“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等三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院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重点全省法院业务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法庭运维费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支出163万元。2021年本院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后附明细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子午岭林区法院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