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公开操作规定》、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0-2022年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19〕65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本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镇原县人民法院系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审理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4、对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5、管理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7、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情况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情况
由于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本年度镇原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有变动。机关内设机构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下设孟坝法庭、平泉法庭、屯字法庭、开边法庭四个中心法庭和新城法庭、三岔法庭、新集法庭、上肖法庭四个巡回法庭。
(二)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镇原县人民法院是由县编委审批的行政单位,核定行政人员编制89人,机关工勤编制8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0人,其中行政人员80人,机关工勤9人,事业人员1人,全部由省财政全额拨款。本年度退休人员共2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镇原县人民法院预算收入2411.9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71.96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2189.61万元相比,增加3.76%,主要原因:一是受理案件逐年上升,业务办案经费增加;二是部分办公设备已到报废年限,需要更新。
2、上年结转140万元,与2019年结转数554.75万元相比,减少74.76%。
(二)支出预算
2020年镇原县人民法院预算支出2411.96万元,与2019年预算支出数2744.36万元相比,减少1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10%。预算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136.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71.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763.96万元,2019年预算1717.61万元,同比增加46.35万元,增长2.70%,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员额法官法官等级晋升;二是新招录6名公务员。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08万元,比2019年预算472万元增加36万元,增加7.6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理案件逐年上升,业务办案经费增加;二是部分办公设备已到报废年限,需要更新。其中:保障运转经费主要是业务费200万元;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44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64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7.5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7.5万元,增加原因是:按照工作实际需要,省高院安排增加培训人数。
(二)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2019年预算7.18万元减少1.18万元,减少16.4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计公务接待60次,人数84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3万元),比2019年预算101.76万元(含车辆采购)减少58.46万元,减少57.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四)培训费13.34万元,比2019年预算11.34万元增加2万元,增长17.64%。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需要,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学习。
(五)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546.23万元,比2019年预算589.26万元减少43.03万元,减少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省财政厅精神严格控制日常运行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79.06万元,项目支出367.17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0年本单位计划征收非税收入5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法院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车辆预算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9.64万元,政府采购办公设备预算304.01万元(含“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204.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64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价值493.68万元;通用设备1574.83万元;专用设备297.69万元;图书、档案价值1.6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价值278.17万元。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价值253.3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本单位积极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在申报支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明确提出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审核、批复。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均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涉及财政支出508万元。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镇原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