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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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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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2/28 16:57:35 阅读次数:2963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宁县人民法院系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属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2、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

3、审判法律规定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依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

4、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应由宁县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对疑难问题及时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复。

6、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7、负责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工作及法律监督;协助地方党委依法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及人员职称的评定工作。

8、指导基层人民法院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9、承办其他应由人民法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10、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宁县人民法院内设21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执行庭(局)、审判监督庭、立案庭、行政审判庭、司法警察大队、信访工作办公室,另有早胜法庭、平子法庭、湘乐法庭、南义法庭、焦村法庭和和盛法庭六个派出机构。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宁县人民法院预算收入1275.12万元,2017年预算金额收入982.11万元。2017年预算增加293.01万元,增长29.83%。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增加。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 1275.1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04.01万元,上升31.31 %,上升的主要原因2018年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1.项目支出增加情况

2018年宁县人民法院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上划由省财政厅保障,项目经费未预算。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提标和工资普调,职务晋升等政策。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9.6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9.62万元,上升79.62 %。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8.6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58.68万元,增长100 %。

3.农林水支出 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0万元,增长0 %。

4.住房保障支出 64.38万元,比2017年预算64.38 万元,上升100 %。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本部门共有 4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18年计划征收 597.89万元。其中: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0 %。

2.公务接待费3.5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56万元,上升100 %,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以前由县财政从会议费列支,2018年将公务接待费单列出来。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4.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0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4 万元,上升100 %,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项目支出。

4.培训费 3.3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39 万元,增长100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聘用人员增加,致使培训费用增多。

5.会议费 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0万元,下降 0%, 6.机关运行经费 126.27万元,比2017年预算 31.86万元,下降20.15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法院人员上划。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51.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1.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6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444.251948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7976.05平方米,价值1197.824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价值230.480341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

2018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 2751.1万元,主要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1.1 万元(办公家具、交通工具类)、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600万元(项目类)。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积极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着力促进资金使用绩效。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275.12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1275.12万元。全年预算安排工资福利支出1064.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正常工资;安排公用经费支出139.56万元 (其中办公费4.37万元、水费 0.87万元 、电费 4.71万元、邮电8.73万元、取暖费8.48万元、差旅费72.24万元、维修(护)费 3.36万元、培训3.39万元、公务接待费3.56万元、 工会经费6.34万元、福利费 9.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0万元。)保障机关各项事务正常运转。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宁县法院预算公开表.xlsx


宁县人民法院      

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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