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人民法院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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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法院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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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2/28 10:56:21 阅读次数:1936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9-2021年财政收支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18〕65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庆城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庆城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交办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区外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4、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协助地方党委依法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6、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7、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宪法和法律。

8、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承担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17个,包括:办公室、政工科、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信访室、司法警察大队、马岭法庭、驿马法庭、白马法庭、桐川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2138.8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48.72万元,上升79.72%,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已下达,二是全省法院非税收入安排的全省法院业务费、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已下达,三是新近人员。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2.63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2138.8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48.72万元上升79.72%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已下达,二是全省法院非税收入安排的全省法院业务费、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已下达,三是新近人员。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884.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451.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61.09万元,增长21.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列入人员经费中。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1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15万元,上升100%,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年初部门预算没有预算项目经费。。

1、保障运转经费3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业务费、信息化建设经费、设备购置费。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人民法庭修缮经费、全省法院人民法庭运行经费。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4.4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17万元,下降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预计国内公务接待16次,人数31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2.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6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68万元,减少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车辆出车次数。

(四)培训费6.2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11万元,上升51.46%,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505.23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计划征收88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庆城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073.4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8050.11平方米,价值2501.4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价值192.75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主要是:重点对信息化运维经费开展绩效评价。

七、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直属各级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庆城县法院部门预算公开表2019.xlsx


 

 

庆城县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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