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省高院《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评选条件和相关程序拟推荐对象为: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西峰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吴姿敏
庆城县人民法院驿马法庭庭长李怀元
现对以上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后附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实名反映,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将认真进行核查,如不存在影响拟推荐对象评选的情况,将按规定程序报省院进行评优表彰。
公示时间:
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0934—8371238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六号
邮政编码:745000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0日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事迹简介
全庭现有5名员额法官,担负了全院各类案件近1/4的审判工作任务。曾多次被省高院、市中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二等奖、全市法院先进集体;1名法官分别被最高院、省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十佳政法干警、全市劳动模范,1名法官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2017年以来,多名法官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多篇裁判文书、调研文章在全省、全市法院系统获奖。2018年民一庭被评为全省三八红旗集体,2020年,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庭长于恒学被市中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民一庭是全市两级法院的骨干审判力量。2017年至今,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592件,其中民一庭办理一、二审民事案件3090件,占全院收案总数的24.5%,审结3042件,结案率高达98.4%。民一庭的法官们始终坚持传承“枫桥经验”,坚持“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始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采取速调方式,通过诉讼成本对比、过错分析、感情投入等措施进行调解;对争议激烈、情绪不稳定且败诉可能性较大的当事人,共同做好纠纷化解工作,最大限度争取当事人对生效判决的理解和认可。
吴姿敏同志事迹简介
吴姿敏同志自1995年以来,始终战斗在刑事审判岗位,多年来屡创佳绩。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她政治站位高,工作作风严,大局意识强,业务素质高,在专项斗争中废寝忘食,攻坚克难。主审的申小东、白军军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案卷达100余册,阅卷工作量大。她加班加点,先后主持召开了10次庭前会议,庭审持续五天60小时,按期宣判。最终形成判决书15万多字258页,付出了辛勤劳动和智慧。该案主犯申小东、白军军分别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十九年,后被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使该起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也是庆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理判处的首起涉黑案件尘埃落定。她还优质高效地主审了李彦俊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等重大案件。吴姿敏同志大胆探索改革方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案件实行繁简分流,使一些复杂、疑难、重大案件顺利审结。近年来,她所在庭室办理案件数量、质量均位于全院前列。
李怀元同志事迹简介
李怀元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很强的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在法院工作27年,始终扎根于条件艰苦的基层法庭,沉稳的举止,朴实的衣着,给人以靠得住、信得过的印象。他亲民爱民,心系辖区群众,他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每年承办的案件在300件左右,结案率在99.5%以上,无超审限案件,无涉诉上访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他抢着办,群众有事也就常找他。在驿马法庭辖区内,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他采取“准、狠”的方法手段,彰显法律的威严。群众心中他热情和善,“老赖”眼里他刚直不弯。近三年他到村、组及群众家中现场调处纠纷190件(次)。他经常凌晨三点起床阅卷起草法律文书,几乎每个周末都加班。为了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他依法高效化解了静宁县农民张某诉高某追索劳动报酬等80余件涉民生案件。依托执法办案积极开展普法讲座12场次。他带头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廉洁司法相关规定,成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