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杨晋骁主持召开2021年第15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周永祥及相关办案同志列席会议并发表检察意见。
会议中,承办法官分别对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两起案件进行了详细汇报,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审查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提出了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意见。审判委员会委员全面听取案件承办人汇报和检察意见,依次围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量刑进行深入讨论,逐一阐述观点,发表针对性意见。杨晋骁、周永祥分别发表了中肯的指导性意见。
杨晋骁对周永祥代检察长列席会议表示欢迎,并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对于法院加强审判委员会工作,提高审判委员会水平和规范化建设,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发挥重要作用,对解决疑难案件提供重要参考意见,同时为案件正确定性和公正处理提供双重保障,对法检两院共同提高办案质效、推进公正司法有重大意义。
周永祥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贯彻落实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举措,也有利于改进检察机关的自身工作。今后,市检察院将通过列席审委会,不断加强与市法院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提炼司法经验,提高双方办案质效,促进诉审关系更加良性互动,加强法检两家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共同把关作用,使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更好地促进法院、检察院共同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