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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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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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 8:50:04 阅读次数:7313

     10月29日下午,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二次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当前形势,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做好市中院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市中院副院长李海红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晓荣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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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办公室主任赵博学传达了《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副院长李海红就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严明工作要求。严格控制会议及培训,坚持非必要不举办,或者线上举办、延期举办等。外来人员公务活动,必须测量体温,同时对行程码、同行密接人员自查码、疫苗接种记录等多码联查,填写来访人员信息登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部门内勤统计本部门情况报院办公室,严格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要落实自我防护措施。干部职工上下班途中、进入办公楼、乘坐电梯、下楼会客、参加会议和外出期间要佩戴口罩。门卫、安检、诉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要坚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单位干警要自觉减少外出聚餐等活动,全体干警及家属疫苗接种要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快接,完成两针剂接种满6个月的干警及时接种第三针加强疫苗,共筑人群免疫屏障。

     三要严管人员流动。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外出省、出市办案,减少外出感染风险,个人出省、出市要严格落实申报备案手续。各审判业务庭及办案法官要做好庭前疫情风险研判,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当事人和律师参加开庭的,要向庭长申请报批,根据情况延期开庭或者线上开庭。确需前来院内开庭的,由庭室负责人报审管办审定后向院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出示疫苗接种码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要加强食堂管理。要加强餐厅、餐具消毒以及食堂环境卫生工作,强化食品采购管理,坚决禁止外地冷链食材进入食堂,严格按规定进行加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食堂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晨检并做好记录,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督促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随访跟踪。食堂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卫生管理制度,工作期间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彻底洗手消毒。干部职工在餐厅就餐时尽量分开就餐、间隔就座,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出现因人员集聚导致病毒传播的情况发生。

     五要强化环境消毒。办公楼坚持每日至少三次保洁,各楼层垃圾箱当日下班前必须清空。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废弃口罩要投入专用回收桶内,不得与其它垃圾混放,并由物业管理人员按防疫规定集中回收处置。清洁人员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回收桶进行消毒处理。

     六要严管公务用车。每次行车任务结束后,必须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毒,消毒30分钟后须开窗通风。定期对车库、车身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清洁和消毒。同时,本院工作人员进入县区法院,必须自觉接受相关法院检测登记。省院、县区法院干警来本院工作,由联系部门提前做好防疫登记等相关要求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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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后,李海红带领政治部、办公室、行装处、法警支队及物业公司负责人,来到诉讼服务中心、门卫安检室、职工食堂餐厅等机关办公及生活区域,详细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来访、安保值班等工作,实地查看了防疫工作台账、院内区域消毒杀菌等工作,对发现的疫情防控工作短板弱项,现场进行督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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