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工作人员前往宁县人民法院化解一起信访问题。
王某因承包村砖瓦厂纠纷,于1994年起诉至基层法院受理,但因债权债务账目不清、证据不足,驳回起诉。王某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其诉求,因属于80年代末承包合同纠纷,年限久远,相关证据缺失,未能解决。近期,信访人将此问题反映至相关部门,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督查室予以核实,解决民生问题,化解矛盾。督查室工作人员通过查阅研究相关信访材料深入了解情况,分析案件如何才能够依法、合理地解决,制定了信访问题化解方案。在宁县人民法院召开问题线索处置座谈会,与相关办案人员进行了细致的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同时对相关工作进行督察,宁县人民法院派干警参与线索处置工作。
当天中午,督察组与宁县人民法院干警一起前往信访人家中,依法开展信访问题化解和答复工作,从热情问候、关心其身体健康入手,仔细听取信访人的诉求,找准症结,进行释法说法,消除疑虑,并现场明确此项工作的具体承办人。经过市中院督察组和宁县法院干警耐心细致的工作,信访人对督察组的工作和答复表示满意。随后,又与宁县法院主要领导进行了沟通衔接,要求依法妥善化解处理,展现人民法院司法担当。通过现场化解并进行督察,督促化解长期以来遗留的问题矛盾,是督察室改革成立以来一项重要的尝试,是督察部门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实践。
近年来,庆阳中院高度重视化解信访工作,把化解信访积案及减少信访新案工作作为重点来抓,不断加强信访源头治理,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为全市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下一步,庆阳中院将继续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提高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