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通过钉钉视频会议,线上线下配合审理再审申请人张某与被申请人庆阳某天然气有限公司、甘肃省某建材集团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开庭前一天,已经买好票准备来庆阳参加庭审的当事人张某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因天津新冠疫情防控管制措施,无法到庭参加诉讼,致使案件审理受阻。案件承办法官在研判案件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远程开庭审理。随后立即与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协调,因本院云上法庭被占用,经过多次联系各方当事人,最终创新开庭方式采取庆阳某天然气有限公司、甘肃省某建材集团到庭参加诉讼,张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手机视屏通话与法庭连线进行庭审。
上午10时,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中,手机屏幕上清晰显示出合议庭成员和双方当事人的画面,法庭通过视屏连线核实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双方代理人充分阐述了再审请求、答辩意见以及辩论意见。法官耐心的反复指导远程视频庭审操作步骤,庭审持续了1小时40分钟,现场庄重严肃,庭审过程规范有序,音视频清晰顺畅,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通过视屏连线开庭既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引发新冠肺炎疫情扩散风险,又顺利能完成案件开庭审理,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审判工作质效。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此次庭审方式表示认可,对案件承办法官在疫情期间坚持办理案件表示感谢。
此次远程视频开庭的顺利完成,优化了案件审理程序,节省了办案时间,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是市中院顺应互联网发展的时代潮流,进一步落实司法改革举措,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是市中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履责担当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