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午岭林区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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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午岭林区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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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2/24 10:05:35 阅读次数:4771

子午岭林区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案件。

2、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6、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

7、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9、负责本院涉诉信访工作。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由于体制改革,子午岭林区法院从2018年起不审理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指定的案件。子午岭林区法院主要审理的是涉及林业系统的案件,在现管辖范围基础上,管辖太统崆峒山保护区管理局辖区内的各类案件。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子午岭林区法院为副县级行政单位,内设刑庭、民庭、审管办(加挂立案庭牌子)、执行庭(加挂执行局牌子)、审监庭、法警队、办公室等7个机构,设华池、合水、湘乐、正宁四个派出法庭。现有正式干警27人(男17人,女10人),聘用制书记员9人,聘用临时工2人。领导班子5人,1名院长,2名副院长,审委会专委1人,政治部主任1人,其中:入额法官7人,法官助理6人,书记员3人,法警5人,行政后勤6人;本科学历26人,专科1人。中共党员21人,民盟1人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我院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我院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888.9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97.65万元,增长1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0.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9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888.9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97.65万元,增长1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782.6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2.1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1.6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0.0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659.0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8.78万元,增长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0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8万元,增长23.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开庭审理及办案执行等业务需求增加全省法院系统法庭建设维修及业务费等项目金额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6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35万元,下降3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1.4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4万元,下降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减少培训人数。

5.会议费0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121.5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75万元,增加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审判楼外墙构建年久失修,用于维修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45.99万元其中折旧437.8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006平方米,价值159.48万元。共有公务用车3辆,价值79.1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本院计划选取“办案业务费”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将92万元项目资金根据案件审理进度,完成年度审判办案质效,保证年底前审结年度内所有需要开庭案件。

办案业务费项目主要是用于管辖范围之办公费用、办案费用、劳务费等办案相关的业务费用,更好的维护本院办案环境、提高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办案费用的保证、达到公众认同、当事人满意的效果,确保本年度受理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

根据《关于下达第一批全省法院业务费的通知》(甘财行[2018]87)文件和甘财行[2009]60号《人民法院业务经费开支范围》(最高院征求意见稿)的要求,规范使用办案业务费,较好的保障法院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科学设定绩效目标,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全面提高绩效实现程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预算公开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我单位计划对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等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本院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重点全省法院业务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法庭运维费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支出201万元。2022年本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后附明细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子午岭林区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子午岭林区法院2022年预算绩效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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