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西峰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交办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率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区外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4、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协助地方党委依法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6、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7、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宪法和法律。
8、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承担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机关内设机构17个,包括:办公室、政工科、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信访室、司法警察大队、彭原法庭、董志法庭、后官寨法庭、肖金法庭、什社法庭。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我院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我院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2846.1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2561.81万元增加284.34万元,上升11%,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增加,三是我院新进4名公务员。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46.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2846.1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284.34万元,上升11%,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增加,二是我院增加4名公务员。包括:
1. 公共安全支出2493.38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83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80.5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167.4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6.1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2106.1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4.34万元,增长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4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0万元,上升12.12%,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年初部门预算项目经费增加。。
1、保障运转经费3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业务费、信息化建设经费、设备购置费。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5.2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44万元,增加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信访接待数量随之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66万元,较2021年持平。
(四)培训费4.9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39万元,上升39%,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培训频率增加,培训费用随之增加。
(五)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405.3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2.21万元,增加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西峰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942.0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022.48平方米,价值906.26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价值248.49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西峰区人民法院计划选取“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将325万元项目资金根据案件审理进度,合理安排开庭时间,保证年底前审结年度内所有需要开庭案件。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2年我单位对“重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经费、执行局办公业务用房租赁费”项目四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四个,涉及财政支出7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325万元;非税收入安排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415万元。2022年本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西峰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