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职责是:
(1)审判如下案件: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2)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4)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5)负责审判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部门19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审管办、督查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处、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监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立案庭、信访室、司法技术处、法警支队。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我院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我院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3523.7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240.15万元,增长7.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项目经费较去年有所上涨。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77.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5.7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3523.7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240.15万元,增长7.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项目经费较去年有所上涨。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8.5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06.4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27.0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77.9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2857.9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23.83万元,增长8.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2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2万元,增长17.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开庭审理及办案执行等业务需求,需增加项目金额。
1.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办案业务费、全省法院业务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8万元,下降10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防控,出国培训计划暂时搁浅。
2.公务接待费6.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0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我院预计国内公务接待52次,人数426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1.82万元,下降15.3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29.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万元,增长215.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为更好的适应当前审判方式的不断更新,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加了培训经费。
5.会议费1.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会议召开次数及参加人数。
6.机关运行经费350.8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6.57万元,增长8.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开庭审理及办案执行等业务需求,增加机关运行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 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54.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5.2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904.6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324.08平方米,价值705.56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价值377.8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56.89万元。2022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547.39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我院计划选取“法院业务费”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将207万元项目资金用于保障单位正常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办案效率,从而推动本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关于下达第一批全省法院业务费的通知》,法院业务费的支出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科学编报用款计划,合法合规办理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业务;法院业务费主要是紧紧围绕我省法院审判办案所需经费以及与办案有关的一些经费支出;各中、基层法院要依据相关公用、项目资金的科目规范核算资金,纳入年度部门决算;各中、基层法院接受审计部门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各项财经制度、法规执行,有违反财经纪律,一经查实,对单位负责人、经办人追责。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我院对“法院业务费”和“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6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62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2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