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司法品牌 共襄合作机制 庆阳中院与延安中院共同开启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合作交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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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司法品牌 共襄合作机制 庆阳中院与延安中院共同开启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合作交流机制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张超
发布时间:2024/5/13 9:12:14 阅读次数:9464

初夏时节的庆阳,草长莺飞,风和日暖。5月10日至12日,中国革命圣地的陕西省延安市两级法院来到红色圣地庆阳,调研庆阳法院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司法品牌建设工作,并共同在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合作共建研讨会。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红色司法血脉,弘扬优良司法精神,拓宽两地法院合作交流共建广度,共同建设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特色司法品牌,全力推动以马锡五审判方式创新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延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庆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玉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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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群一行瞻仰了马锡五铜像雕塑、“一刻也不离开群众”题词碑,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马锡五审判方式工作室、马锡五审判方式文化中心等阵地,详细了解庆阳法院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司法品牌建设情况,观看了《马锡五审判方式永放光芒》专题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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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上,在杨玉龙和刘群的见证下,庆阳中院、延安中院签订了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合作共建协议,并互赠法治文化作品。两地法院9名同志围绕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主题,进行互动交流。延安中院部分部门负责人、“十大办案标兵”代表、“十佳青年”代表和庆阳中院第一届马锡五式好法官分别结合工作实践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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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群指出,延安与庆阳都是具有光荣传统的革命老区,延安法院与庆阳法院因马锡五审判方式这一人民司法的伟大旗帜而结缘,两地法院具有共同的红色司法资源、相同的红色法治文化和同质的司法精神作风。庆阳法院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发源地,延安法院一行到庆阳来,深切感受到了这片红色沃土的深厚历史人文底蕴和革命精神,我们追寻革命先辈的足迹,来学习、感受在八十年前我们司法同仁们的伟大创举,并将奋力在新时代传承好、运用好这一“东方经验”“东方之花”。延安政治地位特殊,历史地位崇高,作为延安精神发祥地的司法机关,延安法院有责任、有义务带头把延安精神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转化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我们将紧盯新时代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新“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担当,联手庆阳法院共建共创共做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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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龙指出,庆阳中院的前身是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马锡五同志兼任第一任庭长,这期间带领司法工作者,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调判结合、就地办案,解决了大量诉讼纷争,形成了著名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创了把党的群众路线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的先河。庆阳法院作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发源地和诞生地人民法院,在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义不容辞、责无旁贷,愿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建立延安法院和庆阳法院常态化、长效化学习、研讨、交流、沟通、共享的新机制、新方法、新举措,推动陕甘两地法院合作共赢、同谋发展。庆阳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红色文化,赓续红色基因,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内在精神,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深切领悟和认真践行“一刻也不离开群众”的厚重思想,守住社会公平正义,守住人民合法权益,守住群众路线这条司法工作的生命线,抓实“公正与效率”主题,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奋斗目标,为奋力谱写新时代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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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延安法院交流学习组赴华池参观军民大生产纪念馆、南梁革命纪念馆、“刘巧儿”故居和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从红色法治基因中汲取智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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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彦高主持会议。延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延慧、张琪、罗致,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永胜,党组成员齐高民,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袁俊博,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巧芳、王忠涛,黄陵县法院院长周海龙,延安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第八届延安法院“十佳青年”和2023年延安法院“十大办案标兵”代表;庆阳中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贺晓宁,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帅之,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晓荣,庆阳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西峰区法院院长李虎,华池县法院院长陈广军,镇原县法院院长盖冬梅,环县法院院长卢小栋和第一届“马锡五式好法官”代表参加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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